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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池县扶贫办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0-04-23 09:25   来源:华池县委巡察办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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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巡视带巡察工作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8月中旬至11月中旬,西峰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华池县扶贫办党组进行了巡察。11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9年11月25日,西峰区委第二巡察组共反馈县扶贫办党组7方面15个问题。问题反馈后,县扶贫办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全面落实整改。

(一)精心部署,迅速行动。坚持把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作为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启动整改。巡察反馈会议召开后,办党组召开了党组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面负责整改工作的日常组织指导、综合协调、检查督办等各项工作,党组书记负责巡察整改任务的总体推进,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全体职工积极参与,构建了“党组领导、分工负责、协调推进”的整改工作格局。

(二)严格整改,快速推进。坚持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办党组第一责任,高标准、严要求、加速度推进整改工作。根据反馈意见,逐条列出整改措施,研究制定了《华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落实西峰区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了每一个问题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三)多措并举,合力整改。一是长短结合抓整改。结合问题性质和实际情况,坚持长短结合、分类整改。对能够立即解决的,做到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按照既定方案逐步整改;对需要上级支撑解决的,主动汇报,争取支持,尽快整改,确保整改质量。二是制度结合抓整改。把整改过程转化为建章立制的过程,做到问题整改一个、建章立制一个,把已经发生的问题关进制度“笼子”,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反弹回潮,确保整改实效。三是业务结合抓整改。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落实的执行力。整改期间,全办上下的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升,业务工作也得到了长足进展,问题整改推动业务工作落实的效果明显。

二、整改进展情况

西峰区委第二巡察组向扶贫办党组反馈的7方面15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整改完成率100%。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党组织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存在以政代党的问题。组织党组成员和全体干部职工分别在党组会议和全体职工会议上,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加强了党组织建设工作力度。并将此问题汇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组织部于2019年12月25日统一刻制了县扶贫办党组印章,印制了文头。今后,将严格执行行政文件用县扶贫办文件印发,党委文件用县扶贫办党组文件印发。

 2、针对个别党员干部政治站位不高,看齐意识不强的问题。一是组织党组成员和全体职工在党组会议和全体职工会议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树牢了“四个意识”、坚定了“四个自信”、做到了“两个维护”。二是要求全体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长期坚持学习中央大政方针、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等内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3、针对党的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认真,质量不高的问题。一是组织党组成员原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条例,强化思想认识,增强严肃党的组织生活的自觉性。二是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召开相关会议时,严格按照规范程序、内容和方法召开会议,会前认真开展谈心谈话,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时,对问题不避重就轻、敢于揭短亮丑,红脸、出汗,进一步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针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意识不强,未做到紧跟新时代的问题。一是将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全体职工会议进行了认真学习。二是邀请了县委党校资深讲师进行专题辅导,帮助广大干部提高思想认识水平,正确掌握思想方法。三是修定完善了《华池县扶贫办学习计划》,坚持每周集体学习一次。四是按照县委通知要求,紧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做好巡视反馈意见整改”的主题,召开了省委巡视带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采取会议学习、集中研讨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了深入学习,为做好巡视带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5、针对网络下载、相互抄袭和一稿多用现象较为严重的问题。一是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升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亲手撰写工作汇报、对照检查、心得体会等文章。二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切实加大了对文件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对撰写的材料认真审核,仔细修改,对审核中发现有表述不清楚、文字不规范、格式错误等问题的打回重写。三是对涉及问题的相关人员在职工会上进行通报;并由主要负责人对科级干部、党组成员对一般干部进行了约谈,对已调离本单位的科级干部,将问题函告本人进行了整改,并撰写了整改情况汇报。

6、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到与党建、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坚持每年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二是坚持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计划,每季度组织学习不少于1次,每年开展意识形态自检自查不少于2次。三是认真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制定了党支部谈心谈话登记册,要求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经常开展谈心谈话。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针对落实党建责任不认真,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不扎实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党建“第一责任”工作职责,在党组会上对党建工作进行了专题研究;并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甘肃省党和国家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并按照《手册》中的6类27项规范进行分类管理,进行党建资料规范。二是坚持每月20日由办理党建工作业务人员统一收缴本单位20名党员党费,将收缴的党费按照程序及时上缴县直机关工委,及时运转《党员证》党费收缴记录,并在党务公开栏对党费收缴情况进行了公示。

8、针对干部选先评优程序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组织党组成员和干部职工在党组会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和职工会上,全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在工作中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推荐选拔。二是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制度,对重要干部任免等工作,在通过召开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进行无记名民主推荐决定。

9、针对机关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制度流于形式的问题。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机关在职党员进社区工作安排,对2018年9月下旬新转入的5名党员督促他们于2019年11月15日到南关社区进行了报到。并根据南关社区工作安排,组织单位所有党员开展了相关工作。

(四)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0、针对未按要求落实政府采购询价规定的问题。一是在职工会上对原任财务人员进行批评,要求认真学习《华池县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华池县财政局关于简化政府采购审核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并由办党组成员对现任财务会计进行了提醒约谈;二是要求采购人员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规制度进行采购,并对县扶贫办采购内控制度进行了完善。

(五)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1、针对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党组会议上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中央省市县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会议上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工作责任。并在以后工作中不断加强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准则要求开展工作;二是在党组会议上专题研究了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再次重申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职责,在工作中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作出反应,及早做到防微杜渐,治病救人。

(六)脱贫攻坚方面

12、针对乡镇扶贫工作站不健全,扶贫资料不精准的问题。一是对扶贫工作站人员进行了调整,印发了《中共华池县委组织部、华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池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王安静等46名同志任职的通知》(华组发〔2020〕18号)文件,重新明确了工作人员,健全了工作机构。二是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村户资料的通知》(华扶发〔2019〕91号)文件,按照《通知》要求,指导15个乡镇按照户17项、村42项资料规范目录,完善了村户资料。按照《甘肃省脱贫验收标准和认定程序》在贫困村户退出前,督促15个乡镇和12个行业部门对公示公告、民主评议等相关资料归档整理。同时,制定了《华池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扶贫政策宣传的安排意见》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在全县集中开展了扶贫政策宣传活动。通过宣传,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的政策知晓率。

13、针对对贫困户劳动技能培训监管不严的问题。一是白马乡、乔河乡、上里塬乡、五蛟镇、城壕镇5个乡镇针对存在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重新确定了培训人员,围绕“扶贫扶智扶志”等方面政策进行了培训。并于2019年12月20日上报了工作台账,已完成培训83人次;二是要求白马乡、乔河乡、上里塬乡、五蛟镇、城壕镇5个乡镇严格按照《甘肃省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使用扶贫资金,加大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14、针对扶贫工作未下足“绣花功夫”,作风不扎实的问题。一是要求党组成员认真学习了《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等资料,提高业务能力,并指导各乡镇和东西部项目涉及部门严格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合理使用扶贫帮扶资金,做到资金使用规范。二是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工作责任,各分管领导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认真学习,熟练掌握,加大督查力度,提高工作效率,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七)加强对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方面

15、针对贫领域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慢、不彻底的问题。一是关于多次督查发现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未整改到位的现象。扶贫办建立健全了跟踪监督机制,从2019年12月1日开始,由县纪委监委牵头,抽调县扶贫办、县督查考核局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5个督查组,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群众满意度、扶贫政策落实等12个方面,对全县111个行政村、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和非贫困户进行了督查检查。对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采取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的原则,由相关乡镇组织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干部进行全面整改。二是关于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未有效激发问题的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关于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扶贫政策宣传的安排意见》,强化对贫困户的政策宣传力度,推进歇懒停帮机制,有效解决了贫困户“等靠要”思想,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发展生产的内生动力和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