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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建立健全函询采信制度

发布时间:2019-01-29 16:25   来源:陇东报   作者:尚云娜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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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左红霞、尚云娜)去年以来,华池县纪委监委在践行第一种形态过程中,积极探索破解“一函了之”“一函了事”的问题,坚持约束与激励并重、惩治与保护结合,建立健全函询采信反馈机制,确保函询工作规范运行。

华池县纪委监委本着对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发送函询通知书时,一并发出《函询说明真实性承诺书》,强调函询回复真实性由被函询对象负责。被函询对象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对被函询对象是否按照要求说明问题、是否说清问题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发现问题及时指正,并在函询回复上签字背书,把住第一道关口。经精准研判、严格审批后,明确被函询对象对反映问题予以否认并作出合理解释说明,且能够提供充分完整材料证明反映问题不实的,予以采信并拟定处置报告,通过案件监督审核小组审定,对属于采信情形的,予以函询了结处理。在领导批示函询了结后10个工作日内,发送《函询了结函》,明确告知被函询干部。建立函询工作台账,对于《函询了结告知函》发出后又收到同一问题举报的,不再重复函询;函询结束后,对有问题没说清没说全的党员干部,及时启动二次函询;对函询暂予了结后群众仍不断重复举报、存有疑点的,列为重点关注,根据情况随时“激活”,重启研判。对发现在函询回复存在未如实说明或有问题不报或报得不真实不完整的,直接作为欺瞒组织的证据,从严从重处置。

截至目前,共函询干部13名,发出函询采信通知书8份。

陇东报1月29日第2版综合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