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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2017年信访举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01-26 11:14   来源:中共华池县纪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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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在市纪委的指导及县纪委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安排部署,不断拓宽和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创新工作机制,依纪依法认真处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切实解决了群众反映的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化解矛盾,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现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3件。其中:中央、省、市纪委批转75件,省委巡视组移交13件,县纪委受理45件;初步核实98件(初核了结52件,转立案14件,正在办理32件),暂存待查22件,谈话函询6件,业务范围外1件,正在处置6件。共立案审查58件,处分违纪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65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59人(警告18人,严重警告13人,撤销党内职务4人,留党察看10人,开除党籍14人),给予政纪处分8人(记过4人,降级3人,开除1人), 双重处分2人,免于党纪处分4人。

二、主要工作

(一)畅通信访渠道,改进工作方式

1.实行信访举报值班制度。除了在正常工作日认真落实好信访接待制度外,按照市纪委信访举报电话联网通知精神,实行信访工作人员值班制度,遇国家法定节假日对举报电话进行了转移,保证信访举报电话渠道畅通,极大地方便了信访群众。今年在“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共收到信访电话举报3件(次),均予以答复和处置。

2.实行委局机关干部轮流接访制度。研究制定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轮流到信访室接访工作制度》,建立了《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轮流接访工作台帐》,对受理的问题线索,严格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和予以了结四类方式进行规范处置,负责接访的领导班子成员或委室负责人全程跟踪、联系指导,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并及时向来访人答复,做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今年,委局机关轮流接访11件(次),均予以答复和处置。

3.实行问题线索专题分析研判制度。定期召开问题线索专题分析研判会,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问题线索归纳为六项纪律,结合属地管理原则,分别以县纪委自办、转办、督办等方式办理。对实名举报、线索清楚或可查性强的信访件,采取初步核实方式,进行直查快办。对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线索不太清楚的信访件,采取谈话函询的方式,要求当事人就反映的问题作出具体说明。对反映不属于本级直接管理的信访件,采取发函转办督办的方式,督促办理并实时掌握运行轨迹,切实防止问题线索泄密、积压、久拖不办等问题发生。通过对问题线索全程留痕式管理监管,杜绝了工作随意性,强化了风险防控。

(二)强化制度建设,靠实工作责任

1.完善了信访案件专人专办制度。信访举报件指定专人承办,举报件由信访室主任呈送主要领导批示后,直接转交办案人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直线传阅,专夹专柜管理,严格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建立了《信访工作统计台帐》,做到了信访举报受理和办理情况清、底子明。

2.完善了转办信访案件限时办结制度。高度重视上级部门转办的信访件,在办理中实行时间、人力、保障、审结“四优先”,即:优先安排查办时间,优先组织办案力量,优先落实保障措施,优先讨论审结。全年共受理上级转办信访件88件,目前办结65件。

3.完善了移交信访案件督办制度。对移交到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办理的信访件,采取“发函督办、电话催办、派员协办”等措施督办、催办和协调指导,提高了基层信访工作整体水平,加快了办案进度,提高了结案率,全年共督办信访件14件,办结14件。

4.完善了移交信访案件报结审核制度。对报结果的信访件查办情况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做到事实不清不结、证据不足不结、定性不准不结、处理不当不结。对不符合结案标准的案件,由县纪委信访室提出意见,经分管领导同意,退回原单位重新调查处理,确保了信访举报件的审结质量。全年共移交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信访件12件,审核9件,退回原调查单位重新调查处理3件。

(三)强化工作措施,实行“三化”管理

1.办理程序规范化。全面实行信访举报系统化管理,建立了《来信来访登记簿》,对来访者个人基本情况,被举报者个人基本情况,所反映的问题以及主办人意见、领导批示和处理结果等内容详细记载,使举报线索“来有方向,走有去处”,做到了“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

2.岗位职责目标化。从规范信访工作人员行为,严格信访举报工作程序入手,进一步明确了信访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落实了工作责任,规范了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3.信访管理信息化。优化信访举报办理流程和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举报受理平台,积极推行“网上办公、网上办信处访”,规范信访接待和交办等办案程序,使案件受理、承办、签批、归档等都能在信访系统进行,有效地缩短了办理信访案件的时限,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四)创新工作机制,提升履职能力

1.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将扶贫领域、土地征收领域、惠农领域、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等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举报问题线索作为重点,及时进行查处。成立了华池县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小组,建立了《扶贫领域信访工作台账》,定期对扶贫领域涉嫌违纪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梳理、排查,进一步明确职责,夯实责任,推动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上下联动,形成集问题线索收集研判、执纪审查督促指导于一体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领导机制,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今年,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9件,立案查处10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人,组织处理6人。

2.整合力量,切实提高执纪审查能力水平。对全县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实行横向分组交叉、纵向指导联动的执纪审查工作机制,将全县49个纪检监察组织按照地域分布和行业分类划分为15个执纪审查组,由信访室对问题线索提出拟处置意见,待主要领导审批后,由4个纪检监察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分别对口联系3个执纪审查组,对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证据采集、报告撰写、立卷归档等重要环节进行全程指导。全年,共完成交叉执纪审查37次,初核37件,了结21件,转立案7件,给予纪律处分4人(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3人),组织处理17人(批评教育12人,告诫约谈4人,诫勉谈话1人)。

3.多方联动,合力解决疑难信访问题。面对信访工作变化的新形势,严格按照《华池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执纪执法机关协作办案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信访工作,进行线索移交,对举报内容复杂,处理难度较大或经初查问题严重的信访案件,适时协调检察、审计、公安等部门,整合办案力量,联合查办。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打算

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许多不足。一是高质量的信访信息少;二是基层解决信访问题的能力不足,查办信访案件力度不够;三是基层部分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今后,我们将针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工作,厘清信访举报工作职能,充分发挥基层信访网络作用,加强基层纪检信访工作,推动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再上台阶。

1.厘清信访举报工作职能,依法依规开展信访举报工作。一是新《监察法》颁布后,将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要及时厘清信访举报工作职能,准确把握纪检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集中精力受理、处理好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纪违规行为的检举控告。二是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引导信访人逐级走访,对业务范围外的举报事项,明确告知不予受理,引导走访人向有处理权的部门反映。三是转变工作方式,严格信访举报处理程序和标准,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每一件信访举报依法依规及时处理到位。

2.加强宣传教育,规范信访人诉求表达行为。通过加大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规范信访举报工作,通过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纷争,抛弃信“访”不信“法”的错误认识,逐步建立起“合理、合法、逐级、有序”的信访新秩序。

3.重视初信初访,减少越级、重复信访举报。对初次受理的信访举报,要努力把问题解决在首办环节上,防止初信初访问题演变为重复、越级信访问题。对实名举报的办理结果和流转去向,要向举报人进行反馈,及时回应,力争将问题化解在当地,防止减少发生重复信访和越级信访。对已终结的信访事项,且结果已答复举报人,但举报人仍坚持越级访、重复访的,要及时将反映的问题、个人诉求、解决落实的过程和处理结果报市纪委,以便快速、准确的甄别出“变质”信访,避免重复处理,消耗信访工作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