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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2017年执纪审查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18-01-26 11:02   来源:中共华池县纪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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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在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思路、整合力量、完善机制,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二十四”字方针,扎实推进执纪审查工作向纵深发展,为持续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有关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133件,其中谈话函询6件,初步核实98件,暂存待查22件,业务范围外1件;共立案审查61件(其中委局机关16件,乡镇纪委38件,部门纪检组7件),结案58件,立案查处违反“六大纪律”问题均实现了“零突破”,全县15个乡镇均有立案审查案件。全年处分违纪党员干部、行政监察对象65人(次),其中党纪处分59人(次),政纪处分8人(次),双重处分2人(次);免于纪律处分1人(次); 落实组织处理措施108人(次);追缴违纪资金14.78万元;解除行政处分3人。案件受理、初核、立案、结案数同比分别上升了197%、164%、103%、93%。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责任,健全执纪审查工作机制。

我们从建立健全有效工作管理机制入手,不断加强执纪审查工作。一是强化目标责任机制。年初,县纪委对照市纪委《2017年执纪审查工作责任书》,结合上年度执纪审查情况,确定了全年执纪审查的总体目标,对我委有检查职能的科室及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组执纪审查案件的质量和数量均提出了具体要求,规定乡镇每年查办案件3起(立案或初核),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主管领导及办案人员的责任,有力推动了全县执纪审查工作任务落实。二是严格考核奖惩机制。按照年终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单位与个人考核相结合,考核与奖惩相结合的考评机制,修订完善了《全县纪检监察业务考核办法(试行)》。为了确保考核结果能够得到有效运用,还补充制定了奖惩办法,将查办案件完成情况作为年终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于完不成任务的,实行“一票否决”,并取消其评优资格。同时,将考核结果与兑现纪检津贴挂钩,为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营造“以实绩论干部,以考核促工作”的良好氛围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二)创新机制,有效整合执纪审查力量。

一是探索开展交叉执纪审查机制。为进一步落实“三转”要求,整合执纪审查力量,全面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水平,3月中旬我委印发了《关于对全县乡镇、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分组交叉开展执纪审查工作的通知》,初步形成了横向分组交叉、纵向指导联动的执纪审查工作机制。分组交叉执纪审查遵循现有纪检监察组织设编和人员管理体制,按照就近整合、优势互补、方便工作的原则,将15个乡镇按照区域划分为5个执纪审查组,将34个县纪委派驻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组(纪委)按照行业类别划分为10个执纪审查组。主要从事严肃查处乡镇、部门(单位)科级(不含)以下党员干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索贿受贿、失职渎职、吃拿卡要、作风粗暴、欺压百姓等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和不正之风,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顽疾、扶贫惠农政策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以及初步核实县纪委交办的问题线索,对相关立案案件展开执纪审查,对重大违纪典型案件撰写剖析报告,对案发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提出加强管理、健全制度、改革体制机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全年共开展交叉提级执纪审查30次,初核30件,其中初核了结9件,初核转立案5件(已结案3件),正在办理16件;给予纪律处分3人,组织处理13人。二是扎实推动全员参与办案。建立全员办案工作责任制,纪委书记亲自指挥调度重大案件,班子其他成员参与案件办理,担任一些重大案件的专案组长和审查组长,并坚持新老搭配、以老带新的总体原则,使我委工作人员全部做到能够独立办案,形成了书记领案、班子成员包案、人人参与办案的工作机制。

(三)加强培训,切实提高办案人员的工作能力。

以“全县纪检干部素质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在着力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理论素养的同时,狠抓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提升。3月下旬,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专题学习“六个一”主题活动(编印一本学习资料、举办一期研讨交流、进行一次培训活动、开展一次警示教育、组织一轮知识测试、撰写一篇心得);4月上旬,编印下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学习资料》汇编;4月下旬,举办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班,采取以会代训的形式对全县15个乡镇纪委、38个县直部门和省市驻华单位纪检组及县纪委监察局共150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通过本次培训解决了去年县、乡(镇)纪委换届后新任干部多、业务不熟、能力较弱的实际和一直以来监督执纪中存在不会、不敢、不想等问题,有针对性地补短板、促提升,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找准责任定位、聚焦主业专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5月份开始,先后选派14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中纪委纪检业务培训和市纪委跟班培训;6月下旬,联合县检察院、财政局、审计局举办全县行政事业单位财会人员“财务与法纪”知识培训班,从财经纪律和财务收支、审计常见问题、依法依纪做好财务监管、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特点成因及预防四个方面对全县行政事业预算单位财务工作分管领导和报账员,县纪委监察局全体干部共计390多名干部进行了专题培训。8月上旬,印发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实施方案》,使干部的教育学习常态化制度化,真正做到学做结合,以学促做,边学边改,知行合一。   

(四)加强指导,不断提升执纪审查水平。

一是对口联系,指导督办,有效解决有案“不会办”的问题。按照“统一领导与包联指导相结合、乡镇与县直相结合”的原则,县纪委各纪检监察室和党风政风监督室分别对口联系1个乡镇执纪审查组和2个县直执纪审查组,负责对各组领受的审查任务从初步核实、立案调查、移送审理等各环节的资料收集、证据索取、立卷归档等方面进行全程指导,并协调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执纪审查情况。通过以老带新、以案代训、以案带教等方式,着力破解执纪审查业务不精、经验不足、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切实提高执纪审查水平和质量。二是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切实提高执纪审查水平。为了进一步规范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委)执纪审查行为,提高乡镇和县直部门纪检干部执纪审查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执纪审查中存在的各类突出问题。年内,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组织开展了乡镇纪委和县直部门纪检组(纪委)执纪审查“宽松软”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立了案件质量评审小组,对各乡镇纪委和县直各部门纪检组(纪委)2016年以来执纪审查的41个案卷进行了全面排查,共排查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不准、处理偏轻以及程序错误等具体问题99个,对涉及到的12个乡镇纪委书记和5个县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由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体告诫约谈,对31起案件进行了纠正。并抽调25名纪检监察干部成立7个审查组,对其中的7起案件进行了重新审查、3起案件进行了补充调查。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找准了乡镇纪委、县直部门纪检组在执纪审查方面的症结所在,县纪委各委室及时指导整改,让乡镇和县直部门纪检干部对线索收集、调查取证、定性量纪、资料收集、案卷装订等方面有了更为准确、全面、深刻的理解,进一步提升了乡镇和县直部门纪检干部的执纪审查水平,提高了办案质量。

(五)主动出击,广泛拓宽案源线索渠道。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注重同公检法司等机关强化沟通协调,全年共移交问题线索28个。同时,会同公安机关开展了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清理清查出的84名参赌涉赌党员干部职工依据干部职工管理权限进行了处置,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批评教育、责令写出书面检查16人,告诫约谈48人,并将处理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二是深挖问题线索。注重从一般线索中捕捉特殊线索,从单个线索中捕捉连带线索。在查清举报信所涉及的问题时,还要顺藤摸瓜,透过暴露出的问题,深入挖掘隐藏其后有深查价值的违法违纪线索,扩大办案成果。如今年9月份,我委受理的南梁红色艺术交流中心有关问题的信访件,经派出的执纪审查组核实发现,反映的问题均与事实不符或查无实据,但在调查外出演出有关问题时,发现演出属于有偿演出,而在单位账务中未发现所赚取演出费的收支情况,审查组经过认真分析,从外出演出时所居住的酒店为突破口,最终查实该公司近两年未将庙会演出收入纳入公司财务管理的事实。全年共发现此类连带问题线索3个(已全部办结)。三是从其他工作中获取线索。今年在上级工作组督查、巡察、检查、巡视、审计、考核、明察暗访、专项治理中共发现涉嫌违纪问题线索32条(巡查中发现22条,专项治理中发现10条),均已按程序全部移交县纪委信访室处置。截至目前,初核11件(12条问题线索),其中初核了结10件,初核转立案1件(已结案),正在办理9件(20条问题线索);给予纪律处分1人,组织处理1人。

(六)严把关口,规范执纪审查工作流程。

一直以来,我们在执纪审查工作中,严把各个关口,狠抓办案程序,做到有序、规范、合规,确保执纪审查质量。一是把好案件查处关。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我们及时组织办案力量,分析案情,制定办案方案,并找准关键部位、薄弱环节、重点对象作为案件突破口,做到深挖细查和快查快结。对一些案情复杂,查处难度较大的案件,抽调办案骨干人员,组成优势兵力,成立审查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力争在短时间内突破案件。对查案中的疑难问题,及时组织主管、分管领导扩其他有关人员进行会商,深入分析研究,多方调查取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二是把好案件审理关。按照“查审分离”的原则,加强了案件审理工作力量,细审、严审每起案件,严把证据关,努力做到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所引用的党政纪条规,以及受处理后能够产生的影响,及时向举报人和被调查人说明,允许他们充分发表意见,做到定性公开,把诸多的矛盾解决在正式结论之前,有效地减少了申诉复查案件的出现。三是把好案件管理关。从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档案管理、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案件管理。县乡纪委纪检组都明确了案件管理领导和责任人,制定了案件管理工作职责、守则和案件保密制度。

(七)严肃问责,倒逼监督执纪责任落实。

一是用好约谈利器,强化执纪审查责任落实。2月17日,召开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集体约谈会议,县纪委书记对全县70多名纪检干部进行集体约谈,通过集体约谈的形式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传递责任、传导压力,促使纪检干部切实将监督执纪责任记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中;3月13日,召开全县整改乡镇纪委书记执纪审查“零查处”问题集体约谈会,对2016年执纪审查“零查处”的5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集体约谈,要求进行大起底、大排查,,从严从实整改乡镇纪委执纪审查“零查处”问题,并提出对因排查不彻底、处理不到位或者弄虚作假、压案瞒案、违反纪律的,要严肃追究办案人员、纪委书记的责任,截至3月16日,5个执纪审查“零查处”乡镇纪委共摸排核查问题线索5件,立案5件,均实现了“零突破”;4月14日,召开整改乡镇和县直纪检监察组织执纪审查“宽松软”问题集体约谈会,12个乡镇纪委书记和5个县直部门纪检组长(纪委书记)接受集体告诫约谈,层层靠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并指出今后再次发现执纪不严、处理不到位等问题,要严肃追究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失察失职责任。二是倒查纪律检查(监察)建议书执行落实情况。为有效解决以往检查(监察)建议书下发后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年内,对2016年内以来所有检查(监察)建议书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排,并按照“谁办理、谁负责落实”的原则进行责任倒查,共清理出未执行到位的检查(监察)建议62条,限期要求有关责任人员督促落实。截止目前,已落实47条,2017年10月以后发出的14条建议正在办理之中。三是督促案件办理进度。为解决执纪审查工作进展缓慢、案件办理超时限的问题,11月29日,下发了《关于2017年度未办结初核案件的督办通知》,要求11月15日以前批办的所有未办结案件务必于12月12日前办结,并要求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办结的追究相关执纪人员责任。截止目前,11月15日前批办的案件已全部办结。四是倒逼责任落实。坚持“一案三查”的原则,年内对3起落实主体责任不力问题进行了倒逼追责,追究主体责任7人;5名领导干部因对待组织函询态度不端正被问责;积极配合市纪委对中央环保督察移交问题线索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问责意见,用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效果明显。

(八)强化监督,着力锻造执纪铁军。

一是成立干部监督领导小组,严防“灯下黑”。纪检队伍承担着维护党纪的重要任务,“打铁必须自身硬”。按照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结合工作情况,年初印发了《关于成立华池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了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纪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了纪检监察系统内部监督和管理,实现了自律和他律双管齐下,确保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有人管,违纪问题有人查,解决了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为加强全县纪检干部监督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出了坚实步伐。二是坚持刀刃向内,严明纪律红线。教育引导执纪者争做遵纪守规的标杆,从严教育、管理、监督纪检监察队伍,对政治立场不坚定、履行责任不担当、监督执纪不规范、落实“三转”不到位的纪检监察干部严肃问责,对执纪违纪、压案瞒案、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护短,绝不姑息迁就。今年以来我委共查处纪检监察干部7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2人,给予组织处理措施5人,充分展现了县纪委勇于革新的坚定决心,也为全县执纪审查干部队伍树立了反面典型。

(九)严防死守,高度关注执纪审查安全机制。执纪审查安全是事关纪检监察机关形象的头等大事,是执纪审查工作的生命线。为进一步推动依纪依规执纪审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我们多措并举全力做好纪律审查安全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学习教育。坚持安全教育经常化,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有关执纪审查安全的文件规定,结合上级纪委通报的执纪审查安全事故,以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执纪审查人员的安全意识。二是严格落实细化责任。明确执纪审查组长为安全第一责任人,并将安全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一个审查人员身上,责任到岗。对审查中出现不安全事故,实行责任倒查追究机制,进一步提高了执纪审查人员的责任意识。三是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先后制定完善了《华池县执纪审查人员工作纪律》、《执纪审查突发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审查人员行为准则》等相关制度。对执纪审查程序、人员管理、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设置执纪审查安全防线、堵塞漏洞。四是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今年以来,我委先后3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执纪审查安全工作专项检查,按照“全覆盖、除隐患、重实效”的总要求,从谈话室建设、审查安全制度措施落实、“走读式”谈话、“两规”安全保障、人员管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排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均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审查安全各项制度、规定,紧紧围绕落实审查安全责任、谈话场所建设管理、谈话安全预防、谈话安全规定落实、依规依纪开展审查等六个方面60个要点逐条对照进行了自查,深入查找了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并落实了各项整改举措,确保了执纪审查安全不留死角,坚决守住了不发生安全事故的底线。为进一步推动依纪依规执纪审查,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华池县纪委成立工作组,对全县15个乡镇纪委、34个县直派驻纪检组(纪委)的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1、制定工作细则。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和《市纪委执纪审查工作细则(试行)》,结合我县执纪审查工作实际,制定《县纪委监督执纪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2、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加强执纪审查人员政治理论学习和纪检监察业务学习,苦练执纪审查基本功,发挥“传、帮、带”作用,使新增办案人员熟练掌握执纪审查程序和技巧,切实提高依法执纪、依法办案能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使命感投身到纪检监察工作中,为切实做好执纪审查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3、加大执纪审查力度。重点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对“四风”等涉及干部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围绕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

4、注重执纪审查安全。进一步建立健全审查安全管理制度,对审查安全制度及安全文明办案纪律进行修订完善;严格按照谈话场所建设管理相关要求,按时建成标准化谈话室,并配套同步录音录像及全程监控设备,确保满足县级核实性谈话场所需求。

5、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一方面对于在执纪审查工作中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突出问题及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腐败问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书面通报;另一方面对执纪审查、执法调查案件在华池纪检监察网审查调查栏目公开曝光,强化不敢腐的震慑。

总之,我县执纪审查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阶段性成效,但这与市纪委、县委、县政府的总体要求、与兄弟县(区)的工作成效、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殷切期盼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分析形势,找准差距,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进一步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力争把执纪审查工作做得更有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