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组织解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
为进一步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全面理解和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主要内容,日前,华池县纪委监委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向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解读《反组织犯罪法》。
本次会议结合纪委监委工作职能,着重对预防和治理、国家工作人员涉有组织犯罪的处理及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解读。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和实际行动,《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推进平安建设、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深入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不仅是学思践悟、深化初心使命的有力举措,更是进一步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强化廉洁从政意识、坚守道德底线、筑牢思想防线的有力抓手。
会议强调,《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系统、完备规范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法律,对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持久战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要利用好本次学习契机,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髓,把《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教育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全民普法的重要任务,列入干部集体学习计划,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教育抓在日常、严在经常,不断深化干部对《反有组织犯罪法》精神的理解,进一步拓宽宣传、学习的广度与宽度,丰富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统计相结合的宣教方式,提升纪检干部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坚决支持扫黑除恶工作的政治意识,增强人民群众打击黑恶势力的信心和能力。
参学干部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要以身作则、学以致用、学深悟透,真正做到依法依规、宽严有据、罚当其罪,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法律武器惩治黑恶犯罪“保护伞”“关系网”的能力水平。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办绝不姑息,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