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办:“三个持续”全面推进十八届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局起步

今年以来,华池县委巡察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采取“三个持续”有效措施,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全面推进十八届县委巡察工作高质量开局起步。
一是持续扛稳抓牢做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县委书记带头落实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巡察工作作为“书记工程”来抓,对巡察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在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办公用房优先安排,为巡察组设置办公用房8间,宿舍2间,并按照6个巡察组管理标准配备了有关设备。十八届县委以来,县委常委会研究巡察工作2次,县委书记主持召开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巡察动员会1次,对巡察工作作出批示8次。
二是持续紧贴中央部署和省市县委中心工作谋划推进县委巡察工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巡视巡察工作部署要求,聚焦“国之大者”,把握“三个聚焦”,坚持把“两个维护”作为巡察工作的“纲”和“魂”,对标中央、省市部署要求,紧扣巡察监督“政治”属性,结合市委实施“两轮”驱动、坚持“三化”并进、强化“四建”支撑和县委经济社会发展“一个目标”“两个定位”“三个底线”“四大战略”“五大基地”建设中心工作,制定了《中共华池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22-2026)(试行)》《2022年巡察工作要点》《2022年巡察工作计划》《十八届县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方案》,确保巡察工作同县委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于3月底启动了十八届县委第一轮巡察,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在优化营商环境、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衔接乡村振兴等方面的工作任务和“改思维、转作风、排风险、破难题、优环境、抓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推动巡察工作在巩固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以实际行动争做“两个确立”忠诚拥护者、“两个维护”示范引领者。
三是持续从严从实从细狠抓巡察整改。始终坚持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落脚点,综合“三反馈两通报”(集中召开反馈会议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面对面座谈向主要负责人反馈,集中移交向纪委监委反馈,巡察问题在纪检监察网通报,并向县级分管领导通报)、“大起底”(对2017年以来巡察发现的7类存在屡巡屡有、屡改屡犯甚至边改边犯的普遍性典型性突出问题进行全面起底清理,以开展自查为载体,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对照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自查自纠,自行整改)、“晾晒答卷”(要求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反馈问题及巡察整改情况在党内通报,并同步在华池县纪检监察网和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开,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通过晾晒巡察“答卷”,营造党员群众共同监督巡察整改的舆论氛围)、“严卡两点”(在巡察意见反馈后,严卡时间节点,要求被巡察单位及时召开会议并按时按点报送整改方案、阶段汇报、整改报告;严卡百分点,要求被巡察单位在三个月集中整改结束后,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率不低于90%)、“检视成效”(在三个月集中整改结束后,通过实地督查、召开汇报会、开展评估验收等方式,检视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情况,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通过发函督办、对照检查、约谈问责等方式进行督办)等工作措施,一步一步抓整改,严问责、强震慑,通过“催”被巡察党组织整改问题,“督”相关部门全力解决问题,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巡察成果运用得当。十八届县委以来,共组织开展巡察整改督查2轮次,下发督办函9份,对十七届以来反馈的巡察整改问题进行了清单式对账销号,切实推动县委巡察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截止目前,县委巡察整改率达到98.24%,较十七届县委巡察结束时整改率(96.14%)提升了2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