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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起侵害群众利益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21 11:35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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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啃食群众福祉的人和事。现将2起典型案例问题通报如下:

1.上里塬乡彭家寺村原村委会主任曾海瑞违规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的问题。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曾海瑞在担任上里塬乡彭家寺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冒用该村贫困户名义申请易地扶贫搬迁住房,违规享受国家扶贫补助资金23.86万元,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2021年5月,曾海瑞被开除党籍,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2.关于县财政局对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2020年8月,县财政局在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审批拨付管理工作中,存在监督管理不严、推动落实不力,拨付不及时,贻误工作等问题。对此,县财政局局长高得山,分管国库股,履行职责不到位,单位内部管理不严格,对相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行为失察失管,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县财政综合事务中心副主任周怀银,协管国库股,主动履职意识不强,协调督促作用发挥欠缺,负有次要责任;县财政局国库股股长杨晓林,党性观念淡漠,宗旨意识淡薄,存在官僚主义作风,工作作风不实,慵懒懈怠,不作为慢作为,玩忽职守,贻误工作,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建凯,在督促落实柔远镇杨岔村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拨付工作中,方法措施单一,协调推动不力。2021年4月,高得山受到免职处理,周怀银受到诫勉谈话、作出书面检查处理,刘建凯受到批评教育处理,杨晓林被免去财政局国库股股长职务、调离财政系统并对其违纪问题予以立案审查调查2021年5月,杨晓林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