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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县首轮常规巡察暨第三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问题公布

发布时间:2019-01-17 12:34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作者:连振存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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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县委统一安排部署,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于2018年8月中旬至12月底按照一次部署,两轮巡察工作同步开展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了全县首轮常规巡察暨第三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抽调县委巡察工作人才库36名巡察干部,组建3个常规巡察组,分别对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3个县直重点部门(辐射下属二级单位)开展了首轮常规巡察工作;组建6个专项巡察组,分别对悦乐镇、怀安乡、乔河乡、紫坊畔乡、乔川乡、王咀子乡6个乡镇(每乡镇延伸2个重点村)开展了第三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目前,两轮巡察工作已经结束,共发现突出问题13个方面,其中常规巡察发现4 个方面突出问题,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9个方面突出问题。截止12月28日,县委各巡察组已全部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巡察问题反馈。现将反馈问题予以公布:

一、首轮常规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

一是政治意识不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还不够深入。一些单位中心组学习计划、会议记录、学习笔记不相符,存在其他会议“顺带”学习现象,学习流于形式。一些单位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十九大精神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不够,贯彻落实“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还有差距。

二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力度不够,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一是党建业务工作抓的不实。普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一些单位“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够扎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搞形式、走过场;一些单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组织生活不规范,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到位,重要会议记录有缺失;一些单位党费核算收缴不及时,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乏力。二是党员干部管理松懈。有的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宽松软”现象,部分党员干部工作纪律松散;有的单位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失察失管,默许纵容;有的单位人员编制管理混乱;有的单位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不及时,未严格按照程序纳新党员;有的单位干部扶贫帮扶形式单一,不够精细。三是纪检组监督职能发挥不到位。有的单位纪检组落实“三转”要求不彻底,纪检组长参与单位项目工程工作;有的单位纪检组监督责任有所缺失,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大。

三是执行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坚决,对重点工作抓促劲头不足。有的单位对一些重大工程项目实施及验收监督监管不到位,造成一些工程质量差、进度慢,工程验收缺项漏项,甚至违规验收;有的单位对一些违规行为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软弱无力,执法案件结案进度缓慢,行政处罚决定长期得不到落实;有的单位对中央省市县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进缓慢。

四是管理机制不健全,“庸懒散慢”现象较为突出。有的部门对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监管企业的管理机制不健全,监督乏力,致使部分内设机构、下属单位、监管企业履行职能职责不到位,工作成效不突出,人员分工不明确,财务管理不规范,服务群众意识淡化,懒政怠政、不担当不作为。

二、第三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 

一是扶贫政策宣传不深入。有的乡村干部对扶贫政策理解不透彻,宣传不深入。特别是项目资金补助、产业培育方面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相关项目资金补助标准知晓率低,导致猜忌、上访;对入社入企相关政策不了解,参与产业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强,导致政策执行阻力大。

二是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有的乡镇贫困人口动态管理不及时、分类不准确,低保评定不规范;有的乡镇落实政策重川区、轻山区,偏远山区基础设施欠账大;一些乡镇合作社建办质量不高,合作社未制定持续发展规划,带动发展的思路不清晰。

三是扶贫项目实施不规范。一些乡镇扶贫项目管理混乱,部分报账资料不齐全。有的项目中标单位前后矛盾,付款账户前后有出入;有的项目未严格按照规定实施,验收工作欠扎实,部分项目未按期实施,进度慢,特别是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推进缓慢,工作存量大。

四是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到位。有的乡镇冬春生活补助资金申报审批、管理发放程序不严谨,个别村平均发放冬春补,部分农户补助资金未兑付;有的乡镇贫困村互助资金注入合作社进度慢、占比低。

五是乡村财务管理不规范。一些乡镇村级财务审批手续不全,经费支出不规范,帐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村集体资金有流失现象;有的乡镇“三公经费”预算超支,转款变向提现,乡政府财务工作人员使用现金支付,存在一定的廉政风险。

六是驻村帮扶工作队职责发挥欠充分。一些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在宣传政策、帮助改善基础设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监管扶贫项目资金等方面的职责发挥上不尽充分,帮扶工作开展不平衡,有的工作队一定程度存在重“驻村”轻“帮扶”的问题;有的乡镇对驻村工作队管理不严格,驻村队长及队员有“走读”和“空转”现象。

七是党务工作不扎实。一些乡镇党内政治生活不经常,集体决策不规范,党务工作推动不力。有的乡镇“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彻底,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不到位;有的乡镇对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重视不够;有的乡镇党员干部管理不规范,干部职责分工不明确,培养纳新党员程序不够规范,村级组织干部力量薄弱。

八是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不主动。村务监督委员会普遍存在监督流于形式,走过场的现象,致使村务公开不主动、不及时。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只局限于参加会议,不发表实质性意见建议;一些村级账务无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审核签字;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在讨论决策村上重大事务时,不参加会议,不能主动履职,开展监督工作,形同虚设。

九是部分乡镇为民服务意识淡漠。有的乡镇发生在群众身边的问题及矛盾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有的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薄弱,给群众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群众诉求较多。

本轮巡察中发现的24条问题线索,已经按规定程序移交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