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乡镇如何推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
山庄乡纪委 苏晓娟
山庄乡纪委 苏晓娟

为了全面掌握我乡镇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现状,进一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监督检查职能,山庄乡纪委采取全面摸底、座谈交流、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乡内的大庄、雷圪崂、山庄、尚湾4个行政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共发放调查问卷243份,个别谈话25人。通过调研,全面掌握了全乡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的基本情况,摸清和分析了目前乡镇村民委员会履职尽责中存在的问题,并就加强和改进村“两委”成员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提出了对策建议,形成了本课题成果。
一、山庄乡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现状
山庄乡位于华池县东部,辖4个村17个小组,1561户5293人。党委下设党支部9个(村党支部4个),党员269人。4个村目前全部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有监委会主任4人,监委会委员8人。尚湾村目前尚能在村部保证办公面积1间16平方米,专门设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室,并配置办公桌椅和资料柜,上墙各类制度牌。大庄村、雷圪崂村因阵地维修建设,村务监督委员会与其他功能用房合署办公。山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因村部年久失修,尚无办公场所。各监委会主任按年领取薪酬,由乡级财政直接兑付至“一折统”,2016年兑付4名监委会主任每人年薪3000元、2017年兑付4名监委会主任每人年薪3500元、2018年兑付4名监委会主任每人年薪4000元,其他委员均无酬劳。近年来,随着乡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检查指导力度加大,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民自治中作用发挥日益凸显。全乡村务监督委员会共提出各类意见和建议50余条,被采纳18条。监委成员参与化解矛盾纠纷5件、监督村级重大事项15件,督促、审核村务公开68次。在乡纪委工作部署下,各村监委会成员对村“两委”履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县乡各项决策实施情况开展各项民主监督,较好的履行了监督职能。但与县纪检监察组织的相关要求和群众的期盼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还存在各种困难和问题。
(一)主动履职尽责的认识还不足。村监委成员在直面一些如低保评议程序违规、个别议事规则坚持不到位、村干部群众纪律坚守不严等农村普遍性、共性问题时,认为村干部“工作过的去就行、问题解决了就行、群众拿上钱就行”,老好人思想严重,不能主动调站位,不能勇敢直面存在的问题,不能主动开展民主监督,只看到自身的成绩、困难,没有主动调高标杆、创新探索、争先进位,将监督工作做细做实的氛围还不浓。参与群众性纠纷调处较少,还存在遇事躲着走、绕着走等不敢作为的情况。
(二)认真履职尽责的能力还欠缺。乡内村务监督委员会因整体素养不高,开展工作时政策掌握不全、自身能力不足、方法较为单一,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够,在扶贫政策落实、惠农政策评定、相关乡村建设项目验收等工作中,不善于发现问题,不能有效指出村“两委”工作中的不足和问题。在参与村级事务研究、研判时,主动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坐着听会多,发表意见建议少。
(三)参与村级发展的主动性还不强。作为村级民主监督组织,乡党委、乡纪委赋予了各监委会民主监督的职责。但各监委会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村级环境卫生监督、村级重大事项研判等村级经济社会发展方面作用发挥还不足。从思想上对村级事务关心不足,参与村级发展的积极性不高。
(四)监督各项事务的成效还不显著。表现在落实乡纪委的相关制度和执行民主监督任务上有差距,对发现的村级财务支出不规范、民主议事坚持不严格、政策落实不规范等方面的苗头性问题,不能当面质询。发现的重大问题不能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不能做到有令必行、有禁不止,不能很好地完成乡纪委交办的工作。不能迅速果断、方法得当地处理好难点、重点工作任务,村级重大遗留问题参与的少,致使监督不力旧的顽疾没有解决,新的问题又跟踵而至。成员之间的沟通、协作的合理和效率还有待提高。
二、存在问题原因分析
(一)人员结构不优化。一是成员年龄偏大。全乡现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年龄在55—60周岁的4人,占总成员的33.3%;50—54周岁的4人,占总成员的33.3%;45周岁以下的4人,占总成员的33.3%。成员整体年龄结构上不优化,50岁以上占大比例。二是文化程度偏低。高中文化程度(含中专程度)3人,占总成员的25%;初中文化程度4人,占总成员的33.3%;小学文化程度5人,占总成员的41.7%。纵观各成员文化程度整体不高,高中(中专)学历成员只占小部分,小学文化程度的占比高。在履职尽责时,因其文化水平有限,不能全面掌握党的各项政策,给整体监督工作带来诸多不便。
(二)政治站位还不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是通过村民自主选举产生,其主要身份是农民,有一部分思想觉悟较高,通过村级党组织的培养,成为党员。大多数都是群众,平日在家务农、打零工。在开展工作时,某种程度上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群众身份,大局观念、大局意识还有欠缺。
(三)思想认识不到位。走访中了解到,各监委会成员对自身作为民主监督这一重要职责还认识不到位。在贯彻执行村级各项监督任务时,责任心不强,不主动学习,不主动监督,面对村级议事、落实政策中的各类新困难、矛盾和问题时,怕担担子,怕负责任,破解难题的勇气和方法不够多,难以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不能突破自我,习惯于老思维、老方式、老习惯来推动工作,措施比较单一。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得不够到位,满足于“开一开会议、走一走形式”,“有勇气、真监督、实监督”意识不强,深入群众中直面问题的能力不足、不够。
(四)工资待遇待提升。通过与各监委会成员座谈了解到,近三年来,县级财政每年只落实监委会主任工资待遇,切工资低。与日益繁重的监督工作任务来比,已经很不合时宜。加之各监委委员本身为农民,虽有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想法和一腔热情,但因县、乡财政未列支其工资报酬,往返村部和议事点的车费油费都需自身打点,长此以往各成员反而贴补各项支出,自身经济入不敷出,必定影响了其积极履职尽责。
三、意见建议和对策
根据当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我们认为,要整体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尽责能力,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抓主抓重,突出重点,在加强村监委队伍建设上下功夫。一是要突出抓好学习教育工作。要在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巩固和学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强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教育,强化各成员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促使各成员提高政治觉悟、提升政策水平。同时要有针对性地提升成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按照个人自愿和组织引导相结合的原则,加大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章》《宪法》等党纪、国法为主要学习内容的学习力度,掌握国家各项强农惠农、扶贫政策,进一步明确监督方式、方法和重点。加大专题培训力度,在县、乡两级每月对村监委成员组织开展一次业务等方面培训的专题培训,完善各成员的科学文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教育针对性和时效性。集中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党在农村各项惠农政策、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让村务监督委员会熟知工作职责,掌握如何开展工作,如何对村“两委”精心有效监督,确保村务公开、透明、群众满意、放心。二是要构建村监委发挥作用的有效载体。制定切实可行的目标,实行“契约制”,实施村务监督“契约化”管理,年初乡纪委与4个村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进一步夯实监委会成员的工作职责,加强对群众普遍关心的“三资”管理热点问题,村级大额资金使用和脱贫攻坚、农村低保、五保、政策性补助发放等情况进行严格监督,达到监督效果。将监委成员的承诺管理与党性定期分析、民主评议等制度结合起来,实现用目标考核、管理、促进,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更多地参与到村级发展中来,为农民群众解难事、做好事。三是要切实保障村监委成员工资及机构运行经费。为了规范和调动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要进一步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经济待遇稳定增长机制,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政收入状况,除了给监委会主任发放年薪外,还应给各成员统发财政工资,并定期调整各成员工资待遇。同时,解决好生活保障问题,积极为现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办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鼓励和支持各成员参加人身意外伤害和大病医疗保险,定期组织各成员进行体检。对正常离职的综合考虑任职年限、履职情况等因素,给予一次性补助或固定补贴。制定定期走访慰问制度,尽力照顾好他们的晚年生活,让各成员真正感受到“工资上有保证、政治上有待遇、经济上有实惠、离职后有保障”,进一步激发各监委会成员认真履职。同时,县、乡财政部门要多方筹资,加大资金扶持力度,保障各村监委会实现“机构有牌子、管理有组织、工作有制度、运转有程序、办公有场所、监督由印章”。四是要不拘一格选拔村监委会人才。要注重从具有较高学历和较高文化素质的各类人才中培养和选拔监委会成员,如从返乡创业发展的大学生中培养和选拔。特别对那些政治素质好、有文化、懂政策的优秀农村创业者,好打不平、敢于监督的村民也可以加大培养力度,在推荐使用时优先考虑。
(二)齐抓共管,整体联动,在提升成员整体水平上下功夫。提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尽责水平,必须要县、乡、村三级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一是强化乡党委对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领导。要进一步增强抓好农村党组织推动发展村级建设的紧迫感,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民主监督的责任感。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监委成员履职尽责工作汇报,对照民主监督中发现的各类苗头性问题,研究解决农村党组织推动发展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强化党对农村基层工作的领导。同时,研究制定《乡镇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考核方案》,重点从监委落实民主监督的各项职责进行考核,围绕监督村“两委”民主议事成效、落实党的强农惠农政策及农民增收、为民办实事、公益事业、集体“三资”管理等方面工作进行综合考虑,按照考核结果核定各监委成员的工作绩效。要从促进发展的需要出发,按照“敢动真碰硬、敢揭短亮丑”的原则选拔民主监督委员会成员,优化选配好监委会主任,强化领导力量。要认真制定和落实任期目标责任制,围绕民主监督各项职责,提高整体工作效能。二是强化乡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作指导。乡纪委要充分发挥好引领作用,不断提高政策水平和领导水平,切实加强各村务监督委员会自身建设。要推行“选拔一批、后备一批”的办法,完善所辖行政村的监委会成员档案库,将每名成员的详细信息整理入档,并完善后备人员名单,实行动态管理,对思想退化、群众意见大的人员及时向党委提出调整意见。要强化监督管理机制,着力整顿不作为成员,特别是要加大对主任选任调配、教育培训、保障激励的工作力度,充分发挥他们在村级民主监督中的主心骨作用,切实扭转村级组织“软弱涣散”的不正之风。三是强化村监委自身的责任意识。要在支持村“两委”工作上敢闯、敢冒、勇为人先,在民主监督各项农村事务上敢抓、敢管、勇于负责。要紧扣村级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焦点和发展中的重大事项开展监督工作,更有效地发挥各项监督职能的作用,实现各项工作的规范化。
(三)示范引领,明确导向,在改进村监委会监督方式上下功夫。改进村监委会的监督方式,必须要在自身建设方面不断探索新路子,充分发挥“五员”作用,切实增强监督实效性。一是当好村务“监督员”。各监委会要督促村“两委”,认真落实村务重大决策都经村党支部提议、党员会议审议、村民代表会决议,大小村务党务按时、按规定期不定期的向村民公开。充分扭转事后监督,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让村干部无法成为乱飞的“苍蝇”,成为人们公仆的“蜜蜂”,干群关系变为鱼水关系,还了干部清白,提升了百姓向心力,提升干部公信力、凝聚力。二是当好法治“宣传员”。村监委会成员要带头学法、懂法、用法、执法,成为村居依法执政的“参谋部”,群众依法办事的“指导员”。村三位监委会成员,尽量做到村级大小事务“事事都参与、件件能监督”,村两委变成“村三委”,合力增强了,矛盾减少了,户院和谐了,经济发展了。三是当好矛盾“调解员”。监委会成员通过入院到户听取农户意见和排查矛盾不安定因素相结合,多种形式化解矛盾,把不安定因素化解在千家万户,当好综合治理“维稳员”,提升法治创建水平,提升千家万户安全感。四是当好村级“协调员”。理顺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与党员群众之间的关系,协助村两委做好党内团结、调处内部纠纷,向当事人客观地解释争议情况,帮助当事人分析争议的要点和当事人各自的责任,引导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逐步减少分歧,缩短距离,最终圆满解决问题。五是当好自身“管理员”。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村民的一份子,要有高的站位,做好自身廉洁自律,在纠纷调处中不站位、不拉偏架,代表群众说话,维护群众利益,争取群众信任,为维护群众利益和保护农村大局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