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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镇乡村务监督情况调研报告
林镇乡纪委 李晓花

发布时间:2018-12-07 13:45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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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农村基层监督力度,按照县纪委相关要求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我乡5个行政村先后选举产生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每村按3人配置。村务监督委员会机构人员直接从村民中选举产生,办公室设在村部,配备齐全办公设备。目前,村监委会组织健全,工作职责明确、组织活动正常开展。

一、基本情况

1、成员情况。

我乡五个村务监督委员会均在2017年初换届选举时选举产生,东华池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离任老支书刘占川,64周岁,中共党员,小学文化程度;范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郝占秀,59周岁,中共党员,曾担任过范台村支书,现任范台村范台组队长;黄渠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郭海忠,45周岁,中共党员,初中文化程度,未担任过村组干部;四合台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陈正锋,58周岁,中共党员,初中文化程度,现任四合台村四合台组队长;张岔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为刘志荣,60周岁,中共党员,现任张岔村双塔中药材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监事会主任。每村的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都是为人正派、无违法乱纪行为、知法守法模范、有威望、坚持原则的村民代表组成。严格实行回避原则,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没有担任村务监督机构成员,符合纪律规定。

2、履职情况

村务监督机构职责:一是对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执行情况,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村务公开和村级各项收支、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村务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二是支持和配合村民委员会等村级组织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有关工作;三是主动收集并认真受理村民的意见建议,及时向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反映村民对村务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四是村务监督机构能够对惠农资金、民政救助、危旧房改造等重点内容开展监督。目前从五个村务监督机构履职情况来看,还未向村党支部或乡纪委提供任何线索,未起到监督村务的实质性作用,个别监督委员会成员对自己的职责模糊不清,甚至连报酬多少都不知道。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是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多是群众兼任,平时要务农或外出务工,履职上不能很好兼顾,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职责不明确,业务不熟悉等问题;二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多是村民选举具有一定威望的村民,在履职过程中严重存在“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即使伤到自身利益,看在支书、主任或者包村领导的面子上,不惹人,不得罪人,不敢揭发村里不公平不公正的现象;三是工作经费每年4000元/人,只打给监督主任一人,其他两委员没有任何工资,理所当然的“不拿钱不干活不惹人”,监督主任则是死工资4000元/年,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四是监督委员会成员文化程度参差不齐,个别监督委员会主任甚至不会写字,更不会很好的履行监督职责。

三、对策及建议

针对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1、加强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培训活动,提高整体素质和开展工作的能力。

2、选优配强监督委员会班子,选择具有一定知识,最好具备简单会计常识、人品正直、有简单书写能力、符合监督回避原则、敢作敢当、勇于当村里“刺头”的人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

3、村务监督委员会工资应按照3:3:4的比例发给监督委员,有工作成效的另外发奖金,谁提供线索奖励谁,一般村民提供线索加大奖励额度,推行全民有奖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