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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现状与对策
悦乐镇纪委 王睿

发布时间:2018-12-07 11:50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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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村民监督委员会基本情况
   悦乐镇位于华池县南部,下辖14个行政村、2个社区、83个村民小组,农业人口3282户14355人,2015年8月村级组织换届后,全镇14个村(2个社区)组建了村务监督委员会。每个村务监督委员会设成员5人,其中主任1人,全镇共选举委员70人。其中,中共党员17人,占24.2%;非党53人,占75.7%。35岁以下8人,占11.4%;35-55岁46人,占65.7%;55岁以上16人,占22.9%。高中(中专)22人,占31.4%;初中37人,占52.9%;小学11人,占15.7%。各村普遍为村监会设立了专门办公场所,建立了相关制度和工作资料,为村监会开展监督工作提供了基本保证。

二、当前村务监督委员会存在问题

(一)认识不足的问题。大部分村并未将“两委”之外的“第三委”纳入村级权力运行之中,村监会被冷落的现象普遍存在。村干部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目前,各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定位还不够准确,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及成员如何开展工作、与村党支部其他成员的关系等问题,缺乏有效宣传、指导和协调,使一些村的党员干部对本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认识不足,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甚至有部分村组干部不愿意接受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更有个别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认为抓此项工作是束缚了本村经济社会发展,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权、参与本村讨论重大事项发表的意见不支持,不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创造履职环境。

(二)工作报酬待遇不高,挫伤了工作积极性。经费不足,人员补贴没有保障,大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积极性不高,甚至更多忙于生计,长期出外务工或者经商,使得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流于形式。

(三)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通过调研了解发现悦乐镇14村监会成员普遍年龄偏大,有的村监会成员年龄超过55岁,村监会成员大都学历较低,学习、掌握政策的能力不强,对村监会成员的教育培训和工作指导欠缺,对村监会性质、职能、权力等了解的不够,对村经济财务、政策精神、村集体项目等重大事项不了解,对监督的重点和容易出现问题的环节不明确,个别村监会成员对自身责任把握不准确,认识就是参加一下会议,在村务公开表册签个字等,实际上不会监督。部分村监会成员由于怕担监督风险,或者怕影响与村干部的私交,怕得罪村里部分人,对某些有损群众利益的问题,睁只眼闭只眼,缺乏责任和担当意识,不敢监督。 

(四)管理不够严格规范。目前,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事项,主要包括本村组财务公开、重要事项、工程建设等等。但在实际履职过程中,大多数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监督的主要事项,还是停留在财务监督上,即民主理财,而且即使是在财务监督方面监督的手段也仅仅是对票据的核对和在财务公开表上签字认可。对一些村内事务的监督方面犹为乏力,村务监督委员会很少对本村事务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和了解情况,不善于对发现的问题向村委会提出纠正建议并向村民反馈。在具体业务工作中遇到问题,存在不知道向谁汇报,怎么汇报?甚至把自己混同于一般村组干部,平时工作不知道怎么监督,该不该监督等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建议

村务监督委员会设立后,监督双方在监督活动运行过程中需要一定时间的磨合,也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总结经验和完善制度。为使村务监督委员会不流于形式,真正担负起监督责任,给人民群众一个清楚,树立起基层组织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良好形象,就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设性意见。

(一)抓好宣传培训,提升工作质量。近年来,我镇不少村组干部为民服务意识不强,党纪观念淡薄,以权谋私、优亲厚友等现象仍较为突出,群众意见很大,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制约着农村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加强农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有利于促进农村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形成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建设的良好氛围,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全面深入开展。目前,农村群众反映村组干部问题,只知道找各级纪委,不知道本村设有村务监务监督委员会这样一个村级纪检组织。因此,加大对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职责的宣传,让农民群众了解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也十会重要和必要,村一级应充分利用党员大会、群众大会等机会,主动介绍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职责,扩大村务监督委员会在群众中的影响和知晓率。

(二)保障监督委员会成员待遇。调研中发现监督委员会主任有工资,其他委员均没有工资,为了进一步发挥监督委员会的作用,解决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后顾之忧,建议将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工资按照组织规定的村支两委成员的标准纳入财政预算或争取上级转移支付。同时,民政部门要结合各乡镇建立年度述责述廉,考核制度等,对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履职情况予以考核,评议,对不称职的要建立相应的惩戒制度。

(三)把握监督重点,规范监督程序。
    给村务监督委员会定好权力,规范工作权限范围。建立乡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垂直管理制度,村务监督委员会直接对乡镇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建立年终乡镇纪委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履职情况实行考核考评制度,进一步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向乡镇纪委定期报告、重大事宜报告等制度,形成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内部管理机制。同时,为了解决目前各村村干部长期在一起工作,工作开展中会考虑到人情、交情等问题,可以采用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相互交流的方式,不断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办事公正。通过交流,不仅能加强对村两委的监督,而且还能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的监督水平,切实发挥好监督作用。每年由县、乡两级纪委定期组织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进行纪检监察业务知识集中培训。在乡镇纪委查办信访件和办理案件过程中,对涉及到本村党员干部的,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应全程参与,在实践中不断提高自身能力素质。

(四)抓好选用,良性发展。建议在下一次村级换届推选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时,增设年龄和学历上的条件限制,注重从大学生村官,将服务意识强、有一定文化功底、公道正派、富有责任心的农村党员、村民代表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将有知识、有技能、愿意为群众办事、有方法为群众办事的青年后备干部充实到村务监督委员会队伍,必要时也可采取公考的方式来选拨任用。只有通过较严格的选拨程序,才能真正把那些敢于坚持原则、敢于监督、办事公道,有责任心、懂纪律、讲规矩、对党纪条规、财务知识有一定了解的党员干部选拨出来,才能真正履行好监督的职责。在实践中,凡是村主要领导重视,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威信高、敢抓敢管敢监督的,整个村的工作就很好开展。反之,村主要领导不重视,村务监督委员会人员能力不强,不敢、不会监督村两委及各小组的,整个村的各项工作开展起来就比较困难。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生机与活力,以此促进村务监督委员会健康、有序、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