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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建立村级廉政监督员制度

发布时间:2018-11-26 08:51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作者:李一扬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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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遏制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促进村干部廉洁履职尽责、村级事务规范运行,华池县纪委监委研究制定了《华池县村级廉政监督员制度》。

《制度》规定,村级廉政监督员由乡镇纪委统一管理,在本村扶贫工作队员中选聘政治素质搞、遵纪守法意识强、公道正派、敢于担当、善于监督的人员担任,赋予他们知情权、质询权、检举权、监督权,负责对村级党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及参与本村各类事务的有关人员,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建设、扶贫惠农资金及征地补偿款发放、大额资金使用、村级“三务”公开、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行使权力等情况进行全方位监督,同时,收集上报反映村民的意见建议。《制度》还对村级廉政监督员的选聘程序、聘期、工作纪律、工作经费保障等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

《制度》的出台,进一步充实了监督的“末梢”力量,打通了基层监督的“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