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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巡察办:剑指农村“微腐败” 实现111个行政村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全覆盖

发布时间:2018-09-10 15:09   来源:中共华池县纪委   作者:连振存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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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我县按照“县级巡察到乡(镇),延伸到村(社区)”的要求,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察格局,坚持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主要任务,广泛宣传动员、紧扣扶贫领域、强化成果运用,加大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三策”助推县级巡察触角下沉延伸到村,实现全县111个行政村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全覆盖,不断夯实村级巡察基础。

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基层群众知晓率。在前三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始终注重宣传引导,采取“三个一”切实提升基层干部群众对巡察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一是一个会议开到底。在巡察组进驻被巡察乡镇时,组织乡、村、组三级干部召开巡察动员会,宣传巡察工作目的意义、重点内容、方法步骤等内容,提升群众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在每轮巡察结束以后,召开巡察工作反馈会议,现场反馈巡察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及时向社会公布反馈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二是一张公告送到手。动员会后巡察组在乡镇街道和村部醒目处张贴公告,详细公布巡察内容和举报电话,并设立举报箱,让群众知晓并支持巡察工作。三是一份谈话记到家。在与乡镇织领导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个别谈话的基础上,根据前期收集掌握的情况,带着问题到个别党员、组干部、致富能人、低收入农户家中进行一对一谈心谈话和走访调查,让群众自愿反映问题,自觉提供线索。

紧扣扶贫领域,保持发现问题精准度。为推进巡察工作触角下沉延伸到农村,接触到农民,通过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聚焦扶贫领域,明确“有重大问题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就是渎职”的原则底线,坚持紧密联系群众、依靠群众、深入群众实地了解各种情况,掌握真实准确的第一手资料,精准发现问题。通过对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群众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受理信访举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检查、查阅村级帐务资料、走访农户调查等方式,紧盯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民生问题,对照扶贫政策落实、项目实施和资金监管的流程,核查资金流向、落实情况,主动出击,深挖细究,查找问题线索。三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共开展村组干部谈话376人(次);走访农户2678户,其中贫困户1750户,占调查户数的65%;受理来信来电来访59人(次),发现项目实施管理不到位、扶贫资金运行管理不规范等8个方面突出问题172件,违纪问题线索21件。

强化成果运用,突出专项巡察震慑力。巡察的根本目的是为了解决发现的问题,为源头防止重巡察、轻整改现象发生,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委巡察办建立巡察工作台账,着力抓好“报账、交账、转账、查账、消账”的全过程(巡察报告是“报账”,巡察反馈是“交账”,巡察移交是“转账”,巡察督办是“查账”,巡察整改是“销账”)。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实行签字背书,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抓好问题整改,坚决杜绝挂账。巡察组注重巡察整改回访,适时开展“随机查”、“回头看”,对难以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尚未深入了解的情况再了解,对整改工作不到位的推动再整改,对欠账、挂账的问题紧盯不放,组织专项督查,整改不到位不撒手、问题不解决不收兵。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而出现呆账、坏账问题的,严肃问责,持续形成震慑,深化和巩固巡察成果。目前,三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的172件突出问题已完成整改168件,正在整改4件;21件违纪问题线索已全部办结,共处理村组干部9人。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移送司法机关1人,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2人,组织处理4人;追缴扶贫资金626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