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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市通报9起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8-06-06 11:41   来源:甘肃廉政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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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靖远县高湾镇笠山村党支部书记宋永伟落实帮扶责任不到位问题。2017年10月以来,宋永伟未主动到帮扶对象家中对接,“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私自制定帮扶措施,导致帮扶工作流于形式。宋永伟被诫勉谈话,高湾镇分管领导张富存、包村干部王行发、驻村工作队长崔永周被警示谈话。

2.靖远县乌兰镇低保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乌兰镇对低保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导致21户59名“四有”人员违规享受城市低保共计领取低保金198769元,24户54名“四有”人员享受农村低保共计领取低保金80688元;2015至2016年乌兰镇5户11名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低保共计领取低保金29106元。乌兰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吕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靖远县五合镇低保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6年,五合镇对低保工作审核把关不严,导致31户127名“四有”人员违规享受农村低保共计领取低保金160032元。五合镇分管副镇长霍玉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会宁县河畔镇两迎水村低保审核工作失职问题。两迎水村在低保审核工作中不认真细致,失职失责,导致低保户保障人口与户籍人口不一致,存在拆户保问题。河畔镇党委书记郭俊英、镇长马宗祯、包村组长任双勤分别被告诫约谈;迎水村党支部书记苟德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蒋有文、村文书何生林分别被诫勉谈话。

5.会宁县农牧局发放扶贫资金失职问题。会宁县农牧局在发放脱毒种薯生产企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的过程中,由于单位会计郭敏工作失误,导致应发资金与实发资金不符。会宁县农牧局原局长冉彪、县种子管理站副站长欧佐明、县农牧局会计郭敏分别被告诫约谈。

6.会宁县汉家岔镇赵岔村党支部书记段发富在精准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8年1月,段发富在贫困户“七查三算”摸底中,入户调查不深入,对贫困户“七查三算”情况不清楚,信息掌握不全面。段发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包村干部李伟斌被通报批评。

7.会宁县中川镇老鸦村村文书王宏德在危房改造申报工作中弄虚作假问题。2015年4月,王宏德在老鸦村申报危房改造中弄虚作假,虚报4户危房改造户档案信息。中川镇党委副书记陆义德、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郭洋明履职不到位,对危房改造档案信息审核把关不严。王宏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陆义德、郭洋明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会宁县八里湾乡富岔村村委会原主任王旭在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对象评定中未正确履职问题。2017年12月29日,富岔村在2017-2018年度冬春生活困难救助对象评定中,王旭未按规定程序组织评议审定、公示救助对象,直接确定167户救助对象,导致部分困难家庭未享受到救助资金。王旭被延长党员预备期一年,村党支部书记刘丽娟、监委会主任张建武分别被告诫约谈。

9.景泰县漫水滩乡党建办主任沈炳同、漫水滩村文书吴守胜履职不到位问题。沈炳同在发放2018年春节离任村干部慰问金时,未按要求及时将慰问金发放到慰问对象手中;吴守胜在代发本村离任村干部慰问金不及时,办事拖拉,致使个别慰问对象没有及时收到慰问金,造成不良影响。沈炳同被批评教育,并责令作出深刻检讨,吴守胜被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