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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池县纪委  华池县监察委员会

关于对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督查暗访华池县“一户一策”

情况有关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8-03-28 09:24   来源:中共华池县纪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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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省市驻华各单位:

201835日至6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一督查暗访组对我县完善“一户一策”精准脱贫方案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暗访督查,现将发现反馈的问题通报如下:

一是各乡镇各帮扶单位工作进度不够统一。暗访的5个乡镇中,白马乡王沟门村的“一户一策”方案还停留在文字模版阶段,在户内仅看到装在资料袋内的文字计划和收入测算清单,其他4个乡镇已经按县上统一要求将华池县惠农政策一览表和“一户一策”方案同时贴到了贫困户墙上。

二是有缺项漏项现象。县上普遍对精准扶贫专项贷款情况填写不完整,缺少享受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人姓名、贷款时间、用途和还款计划。致贫原因填写过于简单,缺少具体情况说明,未能详细罗列调查到的内容。如:华池县林镇乡范台村李世程,为2015年脱贫户,2017年经济收入情况中只有“惠农补贴:1938.31元,转移性支出1100元”,无具体分项。务工情况不详,缺少务工人员姓名、务工地点、工作性质、务工时间、月工资等详细信息。如:华池县乔河乡打扮村张沟组陈云军,2016年已脱贫,为低保贫困户,巩固提升措施只有2018年的,没有2019年、2020年的,未填写享受低保的等级(一、二、三、四类)。

三是语言表述前后矛盾。对弱项短板的分析与致贫原因分析无逻辑关系且前后矛盾。如:乔河乡打扮村张沟组的张文宽,致贫原因分析中无因病致贫因素,弱项短板则表述为因病致贫,前后矛盾。

四是政策界限把握不准确。义务教育阶段享受的“两免一补”政策补贴和高中阶段享受的免补学杂费和书本费相关政策掌握的不够清楚。如林镇乡范台村土崖窑组的马振源,为2017年脱贫户,家中有两个学生分别就读九年级和七年级,但在政策落实中只测算了一个学生,不够精准。也没有对后季要上高中的学生视家庭实际情况测算应减免的教材费和应享受的寄宿生补贴。再如:华池县白马乡王沟门村柴红元,计划2018年脱贫,住房情况只填写了结构,未写明住房面积等信息,并且文字计划中表述为砖混结构,收入清单中表述为安架结构,前后表述不一致。

五是收入测算、转移性支出计算不严密。对于省上的有关要求没有认真学习掌握,工作中依旧存在过去的惯性思维和陈旧做法,对于农产品收入测算随意性较大,没有严格按照省上要求的系数法计算,部分乡村干部对于“十不算”要求掌握的不是很准确,工作中有一定的误差。

六是校对工作还不仔细。在文字录入和数据核算工作中,仍存在错误。如:华池县山庄乡雷圪崂村的曹天英,“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前面为养殖业计划,后面对应的却是种植业项目。

上述问题的存在,暴露出一些帮扶干部在精准扶贫脱贫工作中存在作风漂浮、履职不力、责任心不强等问题,同时也反映出一些乡镇和部门重视不够,对帮扶干部的监督管理责任缺位。针对以上这些突出问题,按照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要求,县纪委监委决定对存在问题的白马、林镇、乔河、山庄4个乡镇和县委农村部、县农发办、县督查考核局、县农机监理站、县委组织部5个包村部门(单位),以及白马乡马洁、林镇乡张彩琴、农发办杨利龙、组织部倪治富4名帮扶干部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被通报批评的乡镇、部门和帮扶干部要正视问题,查明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密切联系群众、改进纪律作风建设一系列规定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从通报的问题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全县落实“一户一册”精准脱贫方案工作的相关要求,深入贫困户家中,结合贫困户实际,分析研究、算账对比,突出产业发展,对照通报中指出的问题,对各自制定的措施再完善、再细化、再论证,力求“一户一策”精准脱贫计划务实、有效、管用,坚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市上即将对我县开展落实“一户一策”精准脱贫方案抽查工作,对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存在工作不力、敷衍应付、搞形式主义等问题的乡镇、部门和帮扶干部将严肃问责追究。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农村部、县督查考核局、县扶贫办也将联合开展抽查全县帮扶干部落实“一户一策”精准脱贫方案工作情况,对乡镇和部门重视不够、履职不力、政策把握不准确、制定计划不详实、数据填写有出入、收入测算不严密等问题,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

 

                  中共华池县纪委  

                   华池县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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