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加为收藏
你的位置:首 页 > 要闻要论 > 正文

二十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对象公布

发布时间:2025-07-15 08:49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阅读:
【字体: 打印

经党中央批准,二十届中央第六轮巡视将对北京市、天津市、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福建省、山东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贵州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等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常规巡视,并会同有关省委巡视机构对沈阳市、大连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厦门市、济南市、青岛市、广州市、深圳市、西安市等10个副省级城市开展联动巡视。(记者 吕佳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