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做实“以案促改”护航乡村振兴

“徐某作为一名党龄30年的老党员,又是村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利用经手管理合作社资金的职务便利,挪用合作社资金归个人长期使用,对自己要求不严,先后四次因违纪违法受到党纪处分,目无法纪,屡教屡犯,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希望大家一定要引以为戒……”日前,在华池县乔川乡召开的乡村两级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乡纪委书记现场宣布处分决定,教育引导全乡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今年以来,华池县纪委监委突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紧盯乡村振兴领域“关键少数”、“关键环节”、“小微权力”,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侵占集体资产、骗取套取惠农惠民补贴资金、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
通过创新构建“纪巡审+大数据+群众”监督体系,推行“双随机”监督检查机制,随机选取涉及资金多、项目体量大和可能存在风险隐患的关键环节,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充分运用小微权力监督和甘肃省乡村振兴监督信息平台,将各类惠农惠民资金录入大数据平台,实行全流程线上监管。开展纪检监察干部下访活动,选取“逢集日”“村民会”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下沉15个乡镇和信访矛盾突出的行政村,与群众面对面收集问题线索。今年,共发现并督改乡村振兴领域各类问题46个,处置问题线索58件,立案查处31件,处理处分48人,收缴违纪资金118.45万元。
“城壕镇庄科村村民小组长王某在低保动态调整工作中履职不尽责,瞒报漏报,致使村民某村民在服刑期间仍违规享受低保资金2210元。王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日前,华池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一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针对王某案暴露出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对县民政局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全面开展自纠自查,全面清理类似问题,迅速整改落实,完善制度机制,确保惠民资金精准发放。
为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后半篇”文章,针对案件查办过程中暴露出的监管漏洞,建立“一案一整改”台账,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5份,整改问题12个,推动职能部门完善制度4项。华池县纪委监委通过网络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参加旁听庭审等方式开展警示教育。同时,选取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拍摄制作警示教育片,剖深析透其特点、原因、危害,通过“情景再现+纪法解读”的形式,直接呈现“是谁、干了什么、违反什么纪法、受到什么惩处、带来什么警示”,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取得实效。目前,通报曝光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3件3人,开展警示教育120余场次,累计受教育人数达5000多人次。
“将进一步构建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查处问责、以案促改的工作闭环,确保推进乡村振兴各项措施落地见效。”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介绍,以身边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化标本兼治,不断推动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一体推进“三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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