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远镇:构建“331”机制监督小微权力运行

为了建立精准有力的小微权力运行体系和监督网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柔远镇纪委(监察室)着力构建“三规范、三监督、一问责”村级小微权力监督机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规范”厘清权力清单,划清“边界线”。结合“小微权力”分散化、具体化、末端化的实际特点,镇纪委(监察室)着力加强村组干部在重大事项决策、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财务管理、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等集体事务管理和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等便民服务权力事项的明确公开,实现村级组织和村组干部行使村务权力内容的全覆盖,确保权力依法合规有边界,梳理小微权力三大类50项,村级重点监督事项22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48项,明确小微权力范围、运行流程和办理步骤,切实做到“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提高权力运行的规范化水平。
“三监督”筑牢防御体系,绷紧“防腐弦”。上级监督提标增压,镇纪委(监察室)采取“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明察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督查各村小微权力运行情况。截至目前,镇纪委(监察室)对全镇重点工作进展、惠农物资发放、防汛安全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5次,征集意见建议13条。村级监督强基固本,采取常态化培训赋能、制度化管理提质、责任化监督增效“三化”联动方式充分发挥驻村监察联络员监督作用,打造群众“家门口的纪检委”。各村驻村监察联络员开展监督检查28次,反馈村党组织、村委会意见建议22条并督促及时落实。群众监督全盘联动,充分发挥“四议两公开”议事作用,结合网格员入户走访宣传“两个平台”,保障群众对村级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织密织牢监督网。
“一问责”强化惩贪治腐,念好“紧箍咒”。协助镇党委研究制定《柔远镇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办法》,强化村组干部责任担当,实现责任明确、问责精准。对村组干部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究,持续传导压力,形成规范用权的高压态势。截止目前,配合县纪委监委立案查处村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1件,给予留党察看1人,诫勉谈话1人,告诫约谈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