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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监委用足用活第一种形态“治未病”

 
发布时间:2022-11-16 09:04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作者:乔春庆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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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财务分管领导,我认识到自己还存在着责任意识不强、作风不严不实的问题。今后我一定汲取经验教训,认真履职尽责,把好审核关口,杜绝类似问题发生。”日前,华池县某单位分管财务负责人在接受县纪委监委约谈时诚恳地说。

认识到工作存在不足后,该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整改。一方面,建立健全和完善财务等各项管理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规范权力运行;另一方面,坚持把深化学习教育放在首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等一系列文件精神,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保证了学习时间和效果,做到党员干部全覆盖。

这是华池县用活用足第一种形态,抓早抓小“治未病”的一个实例。

践行运用第一种形态,发现问题是前提,也是关键。县纪委监委聚焦乡村振兴、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重大项目建设、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等重点领域,深化运用监督检查、暗访督查、受理信访举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方法,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轻微违纪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等方式对犯错同志开展教育提醒。同时,综合运用“提醒函”,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向县委县政府提出意见建议,对发现的个性问题,在向存在问题党组织发函的同时,及时抄报分管联系的县级干部,切实提升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日常监督的有效性、针对性和规范性,促进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推动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好。

至目前,华池县纪委监委精准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党员干部80人次,占运用四种形态总数量54.4%。

“我们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用好用活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这一治未病‘良方’,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督促全县党员干部自警自省,使这剂良方发挥更大的‘药效’。”该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