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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向“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亮剑

发布时间:2022-07-08 08:35   来源:庆阳纪检监察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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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庆阳市某县纪委监委在查处一起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时,发现一驻村工作队队长在群众家中有吃饭饮酒未缴纳伙食费、醉酒驾驶机动车等违纪违法问题,决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十级职员。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办理涉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酒驾醉驾案件时,一律要核查饮酒的时间地点、一同饮酒人员身份信息、饮用酒水名称数量、费用及支付渠道等情况,深挖背后是否存在违规接受宴请、公款吃喝等违纪违法行为,向“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亮剑。

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整治“酒杯中的奢靡之风”,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58件,共处理110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8人,公开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1批3件,持续形成震慑效应。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结合‘改思维、转作风、排风险、破难题、优环境、抓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法行为的警示教育,切实树立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近日,庆阳市华池县纪委监委针对近年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突出问题,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发出一份通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节日节点切实纠正“四风”强化监督检查。“五一”“端午”两节期间采取下发预警通知、专题会议提醒、开展明察暗访等形式,督促全市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开展“酒杯中的奢靡之风”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182个,对比较典型的39个问题进一步核查,处理23人,公开通报曝光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1批5起,在《陇东报》刊发《给酒驾的党员干部喝一碗“醒酒汤”》评论文章,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真正认清“酒杯中的奢靡之风”的严重危害性,坚决守住拒腐防变红线,共同维护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