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监督管理室:创新“5+X”监督格局 持续擦亮监督“探头”
发布时间:2022-03-14 17:25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作者:尚云娜
阅读: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被监督单位的工作职责、业务类别、岗位风险等特点,将10个被监督单位划分为重点监督、一般监督和日常监督对象,以参加会议、走访了解、座谈交流等方式发现问题。”派驻机构改革后,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前移监督关口,抓早抓小。今年以来,该组已参加被监督单位党组会议、“三重一大”会议8次,提出意见建议12条,有效落实了监督责任。
2021年底,华池县纪委监委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派驻机构改革完成后,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及时深入58家监督单位开展调研和对接,掌握了解监督单位基本情况,重点搜集各单位的机构设置、领导分工、人员名册、职责任务等信息,在摸清监督单位“家底”的基础上,厘清监督单位权力运行“关键点”、内部管理“薄弱点”、问题易发“风险点”,精准开展廉政“体检”,相继制作了《政治监督清单》《日常监督清单》《被监督单位组织机构图》等,实现清单化监督管理模式。目前已初步探索构建了“融入式”监督把握重点、“督察式”监督聚焦热点、“跟进式”监督破解难点、“剖析式”监督查究疑点、“提醒式”监督扫除盲点及监督问题整改“回头看”工作格局。
今年以来,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聚焦“四风”问题、值班值守、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等工作开展明察暗访及监督检查16次;处置信访件、问题线索6件次,组织处理4人次;开展专题廉政警示教育54场次;抓早抓小主动约谈89人次;发出《廉洁过节倡议书》9份,《工作提醒函》105份,《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
“为进一步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提高派驻工作质效,县纪委监委制定了《派驻机构工作办法(试行)》和《派驻机构工作规定(试行)》,从而做实做细派驻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