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酒(醉)驾突出问题以案促改 确保改出新形象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全县‘改思维、转作风、排风险、破难题、优环境、抓整治’专项行动,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醉)驾违法行为的警示教育,切实树立起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近日,华池县纪委监委针对近年来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醉)驾突出问题,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发出了一份通报。
近年来,为进一步严肃纪律,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对党员干部酒醉驾问题坚持“零容忍”,坚决遏制酒(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联合公安交警部门建立协作配合和情况通报工作机制,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嫌酒驾醉驾问题,坚决做到发现一起、移交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批,并督促发案单位以案促改,持续扩大警示震慑效应。同时,扩线深挖细查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局”背后的“四风”问题,源头治理防范党员干部酒醉驾问题。2021年,华池县纪委监委共处理处分酒(醉)驾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22人,同比下降了42%。
“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醉)驾问题始终坚持‘零容忍’,绝不手软、绝不姑息,这是一种震慑,更是一种鞭策。临近春节假期,更要督促大家绷紧纪律法律之弦,拧紧思想认识之关,对不正之风说不,对酒(醉)驾说不,助力营造安全有序的道路环境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华池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为扎实推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醉)驾突出问题以案促改工作,除了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落实好主体责任外。华池县纪委监委还实行通报曝光制度,2018年以来,共通报曝光6批91人次,通过“亮丑”“照镜”,让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始终保持清醒头脑,汲取教训,拧紧思想认识的“总开关”,增强纪律意识和法律意识,从源头上杜绝酒醉驾问题的发生,不断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带动社会风气持续向好向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