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抓六到位”全面完成派驻机构改革任务

“现在,宣布县委关于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及乡镇监察室主任任命决定,为各派驻纪检监察组授牌……”12月27日,华池县召开派驻(出)机构进驻会议,标志着华池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任务圆满完成,实现了派驻监督“全覆盖”。
派驻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以来,华池县严格执行省市相关要求,按照“科学设计、精准谋划、统筹推进、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配套制定改革分工方案,各相关职能单位主动作为、各司其职、齐心协力、协同配合,有序推进“六抓六到位”工作落实机制(抓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到位;抓责任落实,工作推进到位;抓制度建设,联系指导到位;抓队伍建设,人才保障到位;抓调查研究,分析研判到位;抓流程管理,工作规范到位),新设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各负责监督9-10个县直单位,构建了“单独派驻、综合监督”的模式,并统一制作了门牌印章和制度牌匾,配备了办公设备,设置了宣传栏、举报箱和各类工作台账,明确了工作职责,规范了工作流程,实现了对全县56个县直单位派驻监督全覆盖。
改革后,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编制职数、工资关系、党组织关系、办公经费、公务用车等统一由县纪委监委管理。各纪检监察组组长兼任驻在部门党组(党委)成员,参加驻在部门党组(党委)会议,切实保障了“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对派驻机构干部集中统一管理,增强了监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让我们监督起来更有底气了。”谈及改革后开展监督工作的优势,华池县教育局党组成员、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田江峰信心十足。
“赋予派驻(出)机构监察权限和实现监督全覆盖是本次派驻(出)机构改革的亮点,6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5个乡镇派出监察室已全部挂牌进驻。”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各派驻(出)机构正在对监察对象进行摸底调研,确保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
“深化派驻(出)机构改革,发挥派驻监督作用,关键在人。”华池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县纪委监委将从自身建设入手,不断提升履职本领,持续深化“三转”,严格监督管理,全面加强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队伍建设,用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