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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严把“三关”护航乡镇纪委“业务换届”

发布时间:2021-12-07 08:36   来源:庆阳纪检监察网   作者:杨兰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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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违纪违法案件应当调取必要的行政处罚环节书证资料,征求本人所在党组织意见函存根要装入案卷……”近日,华池县纪委监委在审核怀安乡纪委查办的某酒驾案件时,反馈了上述问题。

为了保证乡镇纪委换届后相关业务衔接顺畅、平稳过渡,华池县纪委监委督促各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查办案件的指导审核及审理工作的意见》,通过班子成员联系、纪检监察室指导、案件审理室把关的办法,采取类案、个案、蹲点、随机指导等方式,对乡镇纪委、派驻纪检组查办的案件,由对口联系指导的纪检监察室从取证、程序、文书等方面把好第一道关口;由联系指导的班子成员从证据细节、定性量纪等方面把好第二道关口;案件审理室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二十四字方针,围绕事实、证据、定性、处理、手续、程序、管理和执行等方面,对案卷所涉及的程序、手续、时限等方面进行全方位审理,把好案件质量最后一道关口。

同时,县纪委监委坚持一律带卷协审、一律先整改指出的问题再出具审核意见、一律审核意见下达后再进入处分决定宣布执行环节“三个一律”原则,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

乡镇换届以来,县纪委监委分层审核乡镇纪委案件19件,指出并督促整改问题80余条,案均4条以上,有力保障了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平稳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