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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积极作为 严惩涉黑涉恶腐败

发布时间:2019-06-18 08:53   来源:平凉市纪委监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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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甘肃省平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强化政治担当,强化监督执纪监察,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关系网”,为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截至6月8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排查涉黑涉恶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185件次,移送政法机关24件,纪检监察机关核查140件,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86人;其中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及失职失责问题立案20件,组织处理4件,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70人(次),已处理48人。

周密部署 全力推进

“始终保持高压反腐的政治定力,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在四届市纪委三次、四次全会上,平凉市纪委都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同时,先后20次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纪委常委会会议暨监委委务会和书记专题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市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先后研究制定出台《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等20多个配套文件,部署推动“打伞破网”各项工作落实。

平凉市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专责组,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约谈会、案件调度会,对各县(市、区)“打伞破网”工作进行全程驻点督导,督促指导县(市、区)纪委监委逐案分析评查;建立班子成员联点包案制度,成立5个专案组,由8名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具体负责全部涉黑涉恶案件“打伞破网”工作,为专项斗争深入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

广泛宣传 深入摸排

平凉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线上线下齐宣传,线上依托平凉廉政网、平凉清风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的打击重点、举报范围、内容和方式;线下结合“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在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制作宣传专栏,对“保护伞”的认定、标准和类型进行广泛宣传,全市7县(市、区)102个乡镇一体参与,发放宣传册5万余份,集中宣讲60余次,鼓励、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检举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形成了全民动员、广泛参与、主动监督的浓厚氛围。

市纪委监委在认真做好上级纪委监委交办、同级扫黑办、政法机关移送和受理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核查工作的基础上,转变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

一方面,全面起底问题线索,督促各县(市、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市委巡察办对2016年以来的信访举报件、办结和在办案件逐件进行梳理,组织派驻公检法纪检监察组从近5年司法机关已办结的涉黑涉恶案卷和司法判决文书中排查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另一方面,主动出击查找线索,抽组精干力量对重点案件通过查询商业银行、到看守所和监狱询问涉案犯罪嫌疑人和服刑人员、主动上门问询案件主办民警、被害人、证人等了解涉案情况,细刨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问题线索;常态化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入户访查贫困户、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交叉互检,发挥基层一线廉政监督员“前哨”作用。同时,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专人报送,及时交办,跟踪督办。

集中攻坚 深挖彻查

平凉市纪委监委研究制定《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及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暂行办法》,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与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联动配合,及时互通案情、互交线索,把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处置、结果反馈、无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签字背书”等机制真正落到实处,实现一体推进、同频共振。

同时,统筹全市办案力量,加强对黑恶势力案件的跟踪核查,组织力量开展直查直办、提级办理、异地交叉办案,特别是对8起涉案人员多、作案时间长的恶势力团伙和村霸案件,从各县(市、区)纪检监察和公、检、法机关抽组人员组成核查组,开展异地交叉核查,有效破除了办案“人情干扰”和办案阻力。

按照“两个一律”“一案三查”要求,市纪委监委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对6名党员和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已对5人开除党籍和公职。对省纪委监委查办的静宁县穆某某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9名相关人员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紧盯涉黑涉恶“保护伞”“关系网”问题,既查办对犯罪行为不管不顾、纵容其坐大成势的“软保护”,也查办为犯罪行为提供保护庇护、沆瀣一气的“硬保护”,共立案查处3件,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7人;紧盯失职失责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问责追究,共立案11件40人,组织处理4件15人。向相关党委、政府和部门发出11份纪律检查建议书或监察建议书,约谈35人,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