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强作风 纠“四风” 防回潮

2018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聚焦主责主业,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纪律规定,认真践行四种形态,强化日常监管,弛而不息纠正“四风”。
一是抓具体事,整治不正之风。为了切实推动工作作风转变,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全县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三纠三促”行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等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了作风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三转”不到位、落实“党内互称同志”要求不到位、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等作风问题9方面,通报单位54个,并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分类提出了处置措施,督促相关部门直面问题,深入整改。同时,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自查调研,查找出4个方面13条具体问题,提出了解决的措施办法,建立了问题台账,全程跟踪监督整改。
二是抓典型人,匡正歪风乱象。县纪委监委成立工作组对文广局、教体局、粮食局等26个县直独立办公的单位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了突击明察暗访。对养老保险局、司法局涉嫌违规使用办公用房的2名责任人员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点名道姓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通报曝光,并追究了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2名单位主要负责人和2名纪检组织负责人分别进行了告诫约谈和责令向县纪委监委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
三是防反弹回潮,巩固治理成果。制定印发了《关于对干部职工参与赌博问题开展“点穴式”治理工作的通知》,重点在教体、卫计、公安等部门开展了干部职工参与赌博问题“点穴式”专项治理,共查处参赌涉赌问题4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4人;降级1人,记大过1人,记过1人,警告2人。同时,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华池县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五项制度为重点,采取明察暗访、查阅票据册簿、走访调查、谈话了解等方式,对全县15个乡镇、38个县直部门(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执行党政机关公务接待、乡镇大灶公务接待、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发现“零接待”、无公函接待、超标准、超陪员、超次数接待以及违规转嫁、报销差旅费等10个问题,在全县范围通报曝光,并按问题的程度性质进行了分类处置。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和监督检查,进一步优化干部作风,净化社会风气,弘扬文明正气,为营造全县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