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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警鉴】一次“家宴” 四人受罚

发布时间:2018-12-06 08:33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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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抛之脑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顶风违纪,实在不应该。”“我以为接受一次宴请不会被发现,殊不知,这是自欺欺人,违反纪律必然会受到惩治啊。”永昌县河西堡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马维和等人受到处分后,后悔不迭。

今年5月15日下午,永昌盛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河西堡镇兴盛家园小区物业)经理韩建国在沙窝村一社韩玉梅(韩建国姐姐)家中,宴请河西堡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马维和、镇规划建设局副局长赵守平、镇党建办主任徐文慧、镇财政局局长李瑞青及镇给排水所、环卫大队工人共14人。韩建国提供羊肉、鸡肉等菜肴及烟酒,宴请花费1380元。而这家物业公司也正是他们管理服务的对象。

随后,省委第六巡视组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河西堡镇党员干部接受兴盛物业经理韩建国宴请问题。永昌县纪委监委接到巡视组移交的线索后,立即成立核查组赴河西堡镇调查核实。

核查组通过综合分析研判,决定从宴请人韩建国处作为突破口,查证接受宴请的人员及相关情况。刚开始,韩建国抱着侥幸心理,谈话中他矢口否认宴请河西堡镇党员领导干部,当被问到5月15日的活动情况时含糊其辞,并称请镇给排水所工人吃过饭,是答谢他们给兴盛物业公司帮忙维修给排水管道。

纸里终究包不住火。核查组趁热打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严肃庄重的谈话室内,韩建国最终承认了宴请马维和等人的事实。

马维和、赵守平、徐文慧、李瑞青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今年7月,依据2015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等规定,永昌县纪委监委给予马维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赵守平、徐文慧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李瑞青政务警告处分。宴请花费1380元由参加宴请的马维和等14人退还韩建国。同时,对该案在全县范围内予以通报。

【执纪者说】

基层党员干部处在改革发展稳定第一线,是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关键所在。马维和等人身为基层干部,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心存侥幸,违规接受宴请,受到纪律严惩是咎由自取。这也警示广大党员干部要知敬畏、守底线,时刻严格要求自己,绷紧纪律这根弦,以良好的形象赢得群众的信任,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在为群众谋福利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