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建立安全文明办案制度
发布时间:2018-10-26 09:53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作者:柳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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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程序,加强审查调查安全,县纪委监委讨论制定了《华池县纪委监委安全文明办案制度(试行)》。
《制度》分为总则、“走读式”谈话、审查(调查)观察期、留置、证据资料、移送、责任追究、附则等8部分共45条,全面、科学地划定了安全文明工作范围,明确了工作责任,同时针对“走读式”谈话、审查(调查)观察期、留置、证据材料搜集、移送司法机关等方面的工作流程进行了全方位、严标准的科学规范和再造,为审查调查部门在工作中提供了行为准则和规范依据。《制度》严明了应急响应和责任追究纪律,一旦发生不安全事件,确保第一时间应急响应,将影响降至最低,同时启动问责机制,严肃追责。《制度》的出台,为安全文明办案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