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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出台《问题线索评估办法》

发布时间:2018-10-18 08:48   来源:庆阳廉政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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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华池县纪委监委结合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要求,探索建立问题线索评估机制,强化问题线索管理,研究出台《华池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评估办法(试行)》,旨在进一步提高问题线索办理的质量和水平。

《办法》以《中国共产党纪律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等法规为依据,对评估组织、评估内容、评估程序、线索管理和保密纪律作出明确界定,确保评估研判和线索管理全程管控、全程规范、全程留痕。

《办法》明确规定成立评估领导小组,实行“组长负责制”,按照“集中管理、统一分析、集体评估、综合精选、严格保密”原则,采取召开评估会议方式对问题线索进行评估研判。由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根据工作需要,经评估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提交会议评估研判。评估领导小组根据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集体筛选、甄别、讨论、评估,提出办理意见。案件监督管理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记录,并建立专门台账进行规范登记、分类汇总、统一管理。

《办法》要求,参加问题线索评估会议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泄露评估会议内容,产生不良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