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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发布时间:2018-08-21 10:59   来源:甘肃廉政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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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平凉市崆峒区安国镇安国村党支部原书记马常军贪污、套取征地补偿资金等问题。2011年,马常军在客运站征地中贪污征地款4万元;2015年6月,违反组织纪律,违规任命其堂弟为社长;2016年,在安国驾驶员考试中心征地中,在其父、其兄名下虚列征地及苗木补偿款26.38万元。2018年7月,马常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贪污的4万元已全部追缴,虚列套取的26.38万元在核查前已退交安国村集体账户。

2.张掖市民乐县永固镇姚寨村党支部书记姚学武、村委会主任尚永海违规变卖扶贫物资问题。2014年,姚学武、尚永海将县政府投放给该村贫困户的141只小尾寒羊基础母羊变卖出售,将所得4.23万元支付该村道路硬化、渠道维修等费用;2015年,又将县农水公司配发给该村五保户、伤残户、特困户的井套、水表变卖出售,将所得2.29万元支付该村改水工程等费用。2018年7月,姚学武、尚永海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临夏州康乐县鸣鹿乡郭家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妥应雄违规享受易地搬迁补助问题。2008年,妥应雄修建易地搬迁住宅一处,享受补助金3万元。2014年,郭家庄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时,妥应雄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在其再婚配偶马哈吉热名下安排易地搬迁项目一处,在其共同生活的女儿名下安排易地搬迁项目一处,共违规享受“移民奖”、危改补助资金4.9万元。2018年6月,妥应雄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规领取的易地搬迁补助已全部收回。

4.天水市清水县松树镇左李村党支部书记李小明违规收回低保金的问题。2015年10月至2016年10月,李小明以村上支付办公费用为由先后向低保户左某某收回低保资金共计4000元,存入自己账户,后经左某某索要,李小明于2017年7月将收回的低保金全部退还左某某。2018年1月,李小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庆阳市镇原县南川乡桃园村党支部书记张等安违规向群众收费问题。2016年,桃园村实施危房(窑)改造工程中,张等安向该村113户群众收取危房(窑)改造建档资料费共计1.13万元,用于支付村务费用。2018年3月,张等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资金已全部退还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