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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建立日常工作定期汇总汇报制度

发布时间:2018-08-08 09:09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委   作者:杜青峰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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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分级负责制,进一步健全自上而下的管理体制和自下而上的层级负责体制,切实增强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华池县纪委监委制定印发《县纪委监委日常工作定期汇总汇报制度》。

日常工作定期汇总汇报实行每月汇总、半年汇报、全年总结制度。要求机关各内设机构于每月最后一周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讨论形成本月工作任务落实进展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由办公室整理汇总后分送各班子成员及内设机构。机关各内设机构分别于每年6月底前、12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汇报半年、全年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紧急情况、突发事件、重要问题线索、重要案情、重大办案安全事故和重大网络舆情等,按照层级负责体制逐级即时汇报。同时,对县纪委监委安排的阶段性工作或专项工作结束后,各相关内设机构要及时总结,形成专题材料,向县纪委常委会、监委委务会汇报。

同时,华池县纪委监委将2018年确定为“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制度机制建设年”,初步建立了议事决策、执纪执法、管理考核等方面制度办法11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