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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池县纪委监察委党支部委员会分工及职责

发布时间:2018-04-27 14:41   来源:华池县纪委监察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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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委员会分工及职责

 

    一、党支部书记赵伟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支部委员、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党员干部等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及组织生活会,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党支部副书记郝奋奇

    党支部副书记在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的决议,配合党支部书记做好各项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负责起草党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上级党委阶段性开展的活动工作总结等文件和材料;做好党支部各种会议记录。

   (2)在上级党委和支部书记的指导和支持下,具体做好党支部的党务工作。

   (3)经常与党支部书记和支部委员保持密切联系,服从领导,团结同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4) 协助支部书记搞好党支部的各项工作。

   (5)认真做好党员、干部、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支部书记不在时,由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三、纪检委员杜正华

   党支部纪检委员是在支部委员会和纪委监委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分管党支部的纪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本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2)对党员进行党内法规、党风党纪的教育。

  (3)检查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4)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支部委员会提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5)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纪委监委反映本单位党员遵纪守法状况。

  (6)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和群众的申诉和控告,并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7)对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考察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四、宣传委员张国政

   党支部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文化业务知识。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做好宣传鼓动工作。

  (3)指导和开展群众性的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学习和体育活动。

  (4)抓好党员工作宣传队伍建设,提出党员宣传建设合理化意见,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五、组织委员白佳旻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具体办理接转组织关系。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

  (5)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