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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县:坚持“三抓”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责

发布时间:2018-03-30 09:33   来源:庆阳廉政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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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县县委始终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坚持“三抓”措施,切实做到党委积极负责不松手、书记自觉尽责不甩手、常委主动担责不缩手。

  一是抓组织,认真落实党委集体领导责任。县委先后19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时组织召开县纪委全会,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签字背书制度,层层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严格落实逐级约谈制度,自上而下将责任和压力传导至“神经末梢”和工作一线,夯实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强化责任制考核,对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了2次监督检查;紧盯“两个责任”不落实、发现问题不及时、调查核实不深入、审查处理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坚持“一案双查”,对21名履责不力、工作失职的党员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处理。

  二是抓核心,切实履行党委书记第一责任。县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监督检查作用。去年以来先后11次深入28个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指出问题96个;47次召集专题会议谋划工作思路、制定推进方案,解决人员编制短缺、聚焦主业不够等问题27件;紧盯从严治党工作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矛盾,协调重大案件17件、督办违纪违规问题22件、督办重要工作43项。

  三是抓基础,全面落实班子成员领导责任。县委各常委主动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承担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动研判、承接任务、细化措施和监督管理等职责。去年以来其他10名班子成员听取分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249次,人均每季度6次;指导分管单位制定有效管用的措施办法28个;深入分管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调研共计102次,对分管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开展集体约谈485次,对分管领域的问题干部提出追责建议46人次,追责4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