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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池: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干部399人(次)

发布时间:2018-01-31 14:48   来源:甘肃廉政网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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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华池县纪检监察系统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33件,立案6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7人,组织处理332人(次)。

该县纪委整合执纪审查力量,充分盘活县纪委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派驻县直纪检组执纪审查资源,开展交叉提级执纪审查,有效破解部门纪检组和乡镇纪委长期存在的不敢办案、不会办案、没案办、成案率低等难题,全年共开展交叉执纪审查37次,初核37件,其中初核了结21件,立案7件(已结案4件),正在办理12件,处分处理21人。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区分不同情况,对信访举报、明察暗访、专项治理、检查巡察中发现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采取谈话提醒、函询诫勉的方式予以处置,对轻微违纪问题露头就打、动辄则咎,及时运用组织处理措施,对涉嫌违规违纪问题,按照移交直办、交叉提办、包案督办的方式严查严办、快查快结,并定期对受到留党察看及以下处分人员开展谈心回访,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法纪效果。全年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399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谈话函询332人(次),占比83.2%;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38人(次),占比9.5%;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纪律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28人(次),占比7%,运用第四种形态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立案审查1人(次),占比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