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县第二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汇报县委同意,现将《全县第二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华池县委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全县第二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推动“两查两保”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省、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部署要求,县委决定开展全县第二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现提出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乡村延伸,全面贯彻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督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着力发现、解决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执行政策走过场、打折扣、搞变通,工作不实不细等问题,重点查处套取骗取、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推动“两查两保”和“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深入开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巡察时间
2017年9月下旬至12月中旬,为期两个多月(中秋、国庆期间正常放假,巡察工作时间顺延)。
三、巡察范围
本轮巡察同省、市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检查工作同步进行,实行检查乡镇不重复,全覆盖。对省市抽查和上轮巡察之外的柔远、元城、南梁、山庄、林镇5个乡镇开展巡察,延伸至所在基层站所、村、社区。
四、巡察内容
突出政治巡察,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结合乡村实际,深入查找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被巡察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甘肃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甘肃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突出问题整改方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抓党建促脱贫、“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等情况;
(二)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情况,重点检查国家、省、市、县各级扶贫政策的宣传落实情况,2015年、2016年、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各类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着力发现:
1、违规滞留、拨付、分配扶贫资金和贪污侵占、套取骗取、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2、违规干预扶贫资金分配、拨付、立项、审批的问题;
3、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发放奖金福利、修建办公楼和村部、投资牟利等问题;
4、没有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纳入政务村务公开范围,没有及时向群众公告公开公示、接受监督的问题;
5、超标准超范围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6、扶贫互助协会违规贷款、账务不健全、支出不合理等问题。
(三)扶贫领域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情况,重点检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着力发现:
1、扶贫工作中庸懒散慢、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办事不公,请客送礼、暗箱操作,脱贫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2、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问题;
3、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行贿受贿,插手扶贫项目工程,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回扣、拿“红包”,资金发放中索要“跑路费”,“辛苦费”等问题;
4、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扶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
5、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明显有失公平损害群众利益,导致党和政府公信力受损的问题;
6、基层站所服务群众态度差、工作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等问题;
7、横行乡里、欺压群众、侵蚀基层政权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问题。
(四)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受理及核查、处理情况,对已办结的问题线索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
五、巡察工作程序及方式
县委巡察工作包括四个程序:巡察准备、开展巡察、巡察总结、反馈整改。
(一)巡察准备(9月25日—10月15日)
1、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制定巡察工作方案,并提请县委常委会批准(9月25日—9月28日)
2、县委巡察办通知被巡察乡镇,被巡察乡镇按要求做好配合巡察的相关准备工作。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筹备召开专项巡察动员暨培训会议(9月29日—9月30日)。
3、县委巡察组开展巡察前,要到县纪委、县检察院(“保民生、促三农”)、扶贫办、审计局、信访局等相关机关单位收集被巡察乡镇村组、基层站所干部有关群众信访反映及被巡察乡镇村组扶贫政策落实、扶贫资金拨付发放情况等相关资料,抓住关键问题精心准备,从中掌握初步线索;
4、县委巡察组针对被巡察地方、单位情况,以及信访反映、函询信息、网络舆情等,制定工作方案,报县委巡察办(10月9日—10月15日);
(二)开展巡察(10月16日—10月27日)
1、县委巡察组根据巡察通知的内容要求,召开巡察工作动员会,听取被巡察党组织专题工作汇报;
2、在巡察乡镇发布公告,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同时,县委巡察办在县电视台统一公布巡察范围、时间、内容及举报方式;
3、与被巡察乡镇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个别谈话;
4、召开各类座谈会,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财务账簿、会议记录等资料;
5、受理反馈被巡察乡镇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来信来电来访等;
6、深入被巡察乡镇站所、村组及农户,通过电话询问、走访入户、明察暗访、查询核实、延伸了解、填写问题线索调查表、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掌握和调查核实群众反映强烈的政策性问题、矛盾纠纷及基层干部违纪违规等问题,并通过宣传教育、现场调处、约谈提醒、从严查处等措施及时处置,做到监督关口前移,坚决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7、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的其他方式。
(三)巡察总结(10月28日—11月1日)
1、县委巡察组根据巡察内容,分类整理巡察中需提交县委巡察办的相关文件资料。
2、巡察工作结束后,县委巡察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巡察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它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对巡察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逐条梳理,向县纪委监察局信访室移交。
(四)反馈整改(11月2日—12月15日)
1、县委巡察组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汇报并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向被巡察乡镇党组织领导班子反馈巡察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2、被巡察乡镇党组织收到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10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方案报县委巡察组,经县委巡察组组长审核同意后,正式报县委巡察办备案。自整改方案正式报送之日起1个月内,向县委巡察组报送整改情况,经县委巡察组组长审核同意后,以正式文件报县委巡察办。
3、整改情况要向社会公开发布,接受党内和人民群众的监督。巡察组视情况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要抓住典型、严肃问责。
六、巡察工作要求
1、认真履行职责。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及时研究解决巡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各巡察组要切实履行职责,组长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成员要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坚持原则,真查实查。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巡察工作,自觉接受监督,协调安置巡察组人员办公地点,并在人员、车辆等方面给予支持和保障,对隐瞒不报或向巡察组提供虚假信息,干扰、阻挠巡察工作的人和事,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2、严肃工作纪律。巡察组只对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不得向被巡察单位汇报巡察中发现的任何问题。巡察组不得干预被巡察单位日常工作,不插手处理具体业务工作,不查办案件。要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及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要求,入驻乡镇期间住宿、就餐一律自行解决,工作结束后按规定报销差旅费用,严禁接受被巡察对象的礼品、馈赠和宴请。要严格遵守驻乡工作纪律,严禁工作人员无故脱岗。巡察期间,巡察组工作人员周末不休假,原则上不允许请假,确需请假的,经巡察组组长同意后,由县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批准。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重大问题线索不得先斩后奏、瞒报漏报,坚决杜绝“零问题”、“零报告”。
3、强化问责追究。实行问题线索调查签字背书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未如实记录、未如实报告,导致巡察后被巡察单位再次发生重大违纪问题,属于因巡察组失职、渎职造成的,将严肃倒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县委巡察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地对各巡察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县纪委要针对巡察工作情况,就工作人员到岗、巡察工作程序方式及工作成效进行跟踪检查和指导,确保巡察任务落到实处。对工作落实不力、走过场等问题要严肃进行问责;对跑风漏气、吃拿卡要、接受请吃等违反工作纪律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附件: 1、全县第二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问题线索调查表;
2、 **乡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情况报告(模板);
3、公告(模板)。
附件1:
全县第二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问题线索调查表 | ||||||||
乡(镇) | 时 间: | 2017年 月 日 | 编号: | |||||
被调查对象姓名 | 职 业 | 所在村组或单位 | 联系方式 | |||||
调查内容 | 具体问题线索 | |||||||
1.你认为你村扶贫对象识别和扶贫目标确定是否精准? | ||||||||
2.你认为你村在低保评定中存在那些问题? | ||||||||
3.你村在实施有关扶贫项目时是否有向群众乱收费、乱摊派现象? | ||||||||
4.你村村组干部是否存在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草原补贴、危房改造等惠农项目资金的问题? | ||||||||
5.你村扶贫项目资金管理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 ||||||||
6.你对国家、省、市、县的扶贫政策了解多少?你村在近三年实施过哪些重大项目,存在什么问题? | ||||||||
7.你村扶贫互助协会贷款运行是否规范?是否真正贷给了贫困户? | ||||||||
8.你村电商扶贫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 ||||||||
9.乡镇是否存在其他违规分配扶贫资金的问题? | ||||||||
10.乡村干部在落实惠农政策中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 | ||||||||
11.乡(镇)、站所、社区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如何?是否有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的行为? | ||||||||
12.其他扶贫政策、资金是否落实到位? | ||||||||
被调查对象签字: | 巡察组组长及工作人员签字: | |||||||
附件2:
XX乡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
情况报告(模板)
第**巡察组
(2017年**月**日)
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第**巡察组于**月**日至**月**日对X乡的扶贫政策、资金及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乡有*个村民小组,**户,农业人口**人。该乡近三年实施的重大扶贫项目有**。贯彻落实《甘肃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甘肃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突出问题整改方案》等情况;抽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受理及核查、处理情况。
本次巡察我组确定**(贫困村)、**等**个村为重点村,通过听取工作汇报、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访来电、走访核实、查阅资料、核查账务等方式,共开展乡村干部谈话**人(次),受理来信来电来访**人(次),走访农户**户(其中贫困户**户,占调查户数的**%),调查农户占全乡总户数的**%,收集问题线索**个(件)。
二、存在问题
通过巡察,经归纳梳理,共发现扶贫资金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类**个。
(一)扶贫资金落实方面(共*个)
1、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的问题,导致****。如:**村农户**反映在**资金落实中******** 。
2、********
(二)******方面(共*个)
(三)******方面(共*个)
三、处理建议
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如下建议:
(一)拟反馈**乡(镇)党委整改处理的问题(**件)
1、关于****的问题。
2、关于****的问题。
(二)拟移交县纪委信访室违纪问题线索(**件)
1、关于****的问题。
2、关于****的问题。
附件:**乡(镇)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发现问题清单
附件3:
公 告
按照县委安排,县委第***巡察组从2017年**月**日至**月**日,对**乡(镇)扶贫领域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乡(镇)辖区内所有村、社区、站所。
二、巡察内容
(一)乡村党组织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扶贫工作会议精神、《甘肃省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甘肃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突出问题整改方案》《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及抓党建促脱贫、“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等情况;
(二)开展“两查两保”专项行动情况,重点检查国家、省、市、县各级扶贫政策的宣传落实情况,2015年、2016年、2017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各类惠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着力发现:
1、违规滞留、拨付、分配扶贫资金和贪污侵占、套取骗取、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
2、违规干预扶贫资金分配、拨付、立项、审批的问题;
3、挤占挪用扶贫资金用于发放奖金福利、修建办公楼和村部、投资牟利等问题;
4、没有把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纳入政务村务公开范围,没有及时向群众公告公开公示、接受监督的问题;
5、超标准超范围筹资筹劳、摊派费用,违规收缴群众款物或处罚群众,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问题;
6、扶贫互助协会违规贷款、账务不健全、支出不合理等问题。
(三)扶贫领域开展“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情况,重点检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担当,不作为和弄虚作假问题,着力发现:
1、扶贫工作中庸懒散慢、吃拿卡要、推诿扯皮、办事不公,请客送礼、暗箱操作,脱贫措施不落实等问题;
2、欺上瞒下,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等问题;
3、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行贿受贿,插手扶贫项目工程,在扶贫贷款、项目实施中吃回扣、拿“红包”,资金发放中索要“跑路费”,“辛苦费”等问题;
4、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扶贫项目出现“豆腐渣”工程或烂尾工程,给扶贫攻坚造成较大损失等问题;
5、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明显有失公平损害群众利益,导致党和政府公信力受损的问题;
6、基层站所服务群众态度差、工作效率低下,不作为、慢作为,甚至乱作为等问题;
7、横行乡里、欺压群众、侵蚀基层政权的“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等问题。
(四)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受理及核查、处理情况。
三、其它事项
巡察期间,巡察组将在****(地址)设立举报专用信箱,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巡察工作给予支持,并积极向巡察组反映被巡察单位的有关情况;
巡察组接访地点:****
举报电话:***********
举报邮箱:***********
县委第**巡察组
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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