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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12-23 10:15   来源:中共华池县纪委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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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党委、政府,县直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通报如下:

1、南梁红色景区建设管理局虚列办公经费用于公务接待问题。2015年年底,红管局分管财务领导、办公室主任慕晓红同财务人员高立琼商量后,在县文汇文具店杨兴林处虚开会议记录本、文件夹、A4纸、笔记本、拉杆夹、印油等物品4620元;在南梁街道永旺五金门市曹红兵处虚开办公用品和灶具2140元。用于冲销2015年以来接待中购买水果、糕点、白瓜子等物品所产生的费用6760元。2016年12月,慕晓红受到行政警告处分,高立琼受到免予处分指出错误,批评教育处理。

2、城壕镇党委书记史胜利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5年9月,史胜利任城壕镇党委书记以来,在镇政府二楼使用41.3的党委会议室办公,办公面积超标准17.3。2016年9月21日,市纪委在明察暗访中发现该问题,9月22日,城壕镇党委及时进行了整改。2016年12月,该镇纪委书记曾东鸿因落实监督责任不力受到告诫约谈处理;2017年3月,史胜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乔川乡党政主要负责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以来,乔川乡党委书记杨小龙,副书记、乡长马登营在分别使用面积16平方米卧室的同时,还使用面积31平方米的办公室各1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2016年12月,该乡原任纪委书记乔立旗、时任纪委书记赵振彤因监督不力分别受到告诫约谈处理;2017年3月,杨小龙、马登营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超标准办公用房已按规定腾退。

4、白马乡乡村干部违规接受吃请问题。2015年11月份,该乡副乡长、白马村包村工作组组长李园园和乡计生服务中心主任、白马村包村工作组副组长李长喜带领乡政府干事孙怀刚、李晓明、杨春举、赵希印在对白马村扶贫梯田建设项目进行验收期间,与村党支书记张宏福、村委会主任张卫平等10余人一同接受该梯田建设项目推地老板黄玉峰邀请,在村民张宏礼家中吃羊肉。该问题被群众反应后,李园园、李长喜二人负责向参与就餐的乡村工作人员每人收取50元,共计400元退还给黄玉峰。2017年2月,孙怀刚、李晓明、杨春举、赵希印、张卫平分别受到告诫约谈处理;2017年3月,合并其他违纪问题张宏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17年4月,李园园、李长喜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王咀子乡井子塬村党支部书记杨永喜、党员李华林收送礼品的问题。2014年后季,王咀子乡井子塬村党员李华林在前去看望该村党支部书记杨永喜母亲(摔伤)时,给该杨家送去黑兰州一条(市场价160元/条)、西凤6年酒一瓶(市场价120元/瓶)。由于当时该杨不在家,该李并未提及具体请托事项,后来该李在给杨永喜打电话时详细提到了给其计外二胎孩子上户的事情。2016年2月,杨永喜和乡政府有关人员协商后,同意该李暂交2000元社会抚养费后给孩子上户,并按照计生政策逐年交清下欠社会抚养费,随后该李因家庭经济困难为由向王咀子乡计生服务中心上交社会抚养费1000元,乡计生服务中心为该李开具了正式发票,并由乡、村出具了上户证明,到派出所办理了上户手续。在调查期间,杨永喜已将收受礼品退还给了李华林本人。2017年6月,杨永喜党内警告处分,李华林受到指出错误、批评教育处理。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十八大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坚持把监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持续加力,久久为功,强化学习教育、监督检查、纪律惩戒等措施的落实,在全县形成了刹歪风、扬正气、树新风的浓厚氛围,促进了党风政风的明显好转,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省、市、县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看,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违规接受吃请、违规收送礼品、违规多次接待、在营利性酒店接待、超标准接待等问题仍然时有发生,高压之下隐形变异的不正之风禁而未绝,还有人心存侥幸、我行我素、肆意妄为,不收敛、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因此,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意义,持之以恒、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往实里做,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二要加强监督管理。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管辖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对“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早发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防微杜渐,绝不放任。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和专项治理活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创新监督方式方法,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纠治痼疾顽症,对顶风违纪、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三要强化责任担当。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找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要严肃追究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对监督责任缺失、“探头”作用没有发挥,能发现的问题没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不问责的,导致“四风”问题反弹的,坚决实行“一案双查”,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分越重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中共华池县纪委

                2017年7月10日